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动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按照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有关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排部署,决定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和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和前四批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国家级和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
(一)推荐标准
1.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均不低于95%,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2.辖区内符合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100%进行登记,零就业家庭认定后1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就业;
3.有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制度并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能力提升培训,连续三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无群众有效投诉;
4.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有创新,具有较强典型性、引领性;
5.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需在省级充分就业社区范围内推荐,省级充分就业社区需在市(州)级充分就业社区范围内推荐;
6.在推进“稳就业”工作、“保居民就业”任务和就业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社区;与社区服务功能相近的行政村;符合推荐条件的街道(乡镇)(以下统称“社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名额范围内自行确定推荐社区、行政村、街道、乡镇数量,但原则上以社区为主。
2.数量: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23个,省级充分就业社区10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推荐认定程序
1.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①市级推荐。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社区的推荐、初审和实地考察等工作,对通过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的社区,在市(州)级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社区,按程序报省厅复核。
②省级复核。省厅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社区,在省级媒体和省厅官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社区,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
③部级审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审核、公示、认定和授牌等工作。
2.省级充分就业社区
①县级推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本地区社区的推荐、初审和实地考察等工作,对通过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的社区,在县(市、区)级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社区,按程序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②市级复核。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社区,在市(州)级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社区,按程序报省厅审定。
③省级审定。省厅根据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开展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审核、公示、认定和授牌等工作。
二、前四批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复查
(一)复查标准
同第五批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复查程序
1.县级初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本地区社区的初查工作,并将初查情况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级复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查通过的社区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报省厅审查。
3.省级审查。省厅对复查通过的社区进行审查,并随机抽查核实社区情况,对复查不达标的,取消其称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和复查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并纳入就业工作整体规划。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大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提升业务素质,改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要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和工作程序,认真细致开展工作,督促社区做实就业基础数据,综合运用实地考察、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审核社区具体情况,确保上报数据与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数据一致,真正推选出工作扎实、善于创新、成效显著、引领性强、社会认可的社区。各地报送社区的各项指标情况,省厅将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对数据误差超过3%的,不予审核通过或取消其称号。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地要运用新闻媒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官微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就业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努力营造就业工作良好氛围。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于8月30日前报送第五批国家级和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材料,9月30日前报送前四批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复查材料。国家级和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材料包括: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附件2)、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附件3)、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附件4)、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附件5)、社区就业工作情况表(附件6)、社区推荐报告(含基本情况、推荐认定工作情况、工作成效等)。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复查材料包括:社区就业工作情况表(附件6)、社区复查情况登记表(附件7)、社区复查报告(含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等)。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陈镜先
联系电话:028-87789046
电子邮箱:scsjyj@126.com
附件:1.第五批国家级和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
3.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
4.第五批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
5.第五批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
6.社区就业工作情况表
7.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复查情况登记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