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为做好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我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商1家。现发布比选公告,欢迎有实力、有经验、讲诚信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1)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服务方应随叫随到,按时准点。行车线路由采购方人员最终确定,服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得以产生费用为由拒绝走高速)。
(2)服务方所提供服务的驾驶员,需具备良好职业操守、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准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前熟悉路线,在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条例,保持车内整洁,不能在车上抽烟。
(3)租赁车型:主要为小轿车、商务车、大型客车等
(4)服务方所提供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保险完备,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严重违章信息。不得使用带病车辆。
(5)服务方需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租的车辆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保险事故等赔偿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缴纳罚款和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在出行中因车辆原因或服务方原因无法使用车辆时,需及时提供相应应急车辆。
(7)服务方如在合同期内有服务不达标、不合格的情况,被投诉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服务期限
自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其他要求
目前,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在对省级部门公务租(包)车费支出标准进行调整,待出台后,采购方将和服务方友好协商,按照文件要求对中标的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如不能协商一致,采购方将终止服务合同,重新进行招投标。
三、服务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应有的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7.服务方未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内容,评比小组有权不予认可;若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资格,若参选人已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四、支付方式
在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汽车租赁(包车)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五、参选费用
服务方应承担其编制参选文件与递交参选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参选结果如何,采购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六、其他
采购方向服务方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方现有的能被服务方使用的资料,采购方对服务方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所需资料:介绍信、单位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四川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成都市营门口路18号)4楼403办公室。
八、报价及报价文书要求
(一)报价方式:由服务方自行报价,四川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将参照上年公务用车租赁中标价格进行综合评估,原则上不高于上年中标价格。
(二)报价文书至少包括以下材料(一式五份,以下文件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鲜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方案及报价书;
4.承诺书;
5.其它证明资料。
上述资料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9:30时参加项目比选会时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九、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9:30时
比选地点:四川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三楼会议室(营门口路18号)
十、组织评选
四川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将组建评选小组,按照参选单位报价及综合实力确定中选单位。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结果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龙林
电话:028-87771215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18号
邮编:610031
附件:1.汽车租赁服务报价表
2.承诺书
3.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四川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汽车租赁服务报价表.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3.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评分标准.docx
- 分享到: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