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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5671231/2021-20004 文号 川人社办发〔2021〕11号
发文机关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1614297694000 有效性 有效
实施日期 2021-02-26 08:01:34 文件类型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特色分类 人才人事
分类 人事人才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处
成文日期 1614297694000 生效日期 1614297694000
发文字号 川人社办发〔2021〕11号 有效性
失效日期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评估细则(2021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3 来源: 职业能力建设处 【字体: 浏览量:

川人社办发〔2021〕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4号)《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技工院校综合管理,提高技工教育质量,促进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化、教学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原《四川省技工院校评估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新的《四川省技工院校评估细则(2021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评估细则的通知》(川人社函〔2013〕639号)同时废止。

    

附件:1.四川省技师学院评估细则(2021版)

      2.四川省高级技工学校评估细则(2021版)

      3.四川省技工学校评估细则(2021版)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26日


下载链接: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评估细则(2021版)》的通知.docx

相关文件《四川省技工院校评估细则(2021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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