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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劳动关系问题

发布时间: 2024-03-18 来源:省人社信息中心 【字体: 浏览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号)文件规定:从业单位按照规定自愿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不作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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