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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补贴的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 2023-09-05 来源:省人社信息中心 【字体: 浏览量:

(一)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经办服务窗口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登记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微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自行申报。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统一业务经办规程,采取比对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或失业保险金发放信息等方式,对企业在职职工参保缴费、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sc.gov.cn)联网查询,对企业在职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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