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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22 来源: 【字体: 浏览量: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履行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重点工作。

1.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抓好稳就业15条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统筹做好农民工、去产能职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贯彻落实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政策,举办第二届“天府杯”创业大赛,强化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第十届“我能飞”大学生创业提升培训,推进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培训等。

2.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发展

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制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管理规定和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举办首届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博览会暨高峰论坛,落实与上海外服集团签订的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等。

3.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落实,稳妥推进“中人”待遇兑现落实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国家降低养老保险费费率和调整缴费基数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等。

4.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贯彻落实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制定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第十三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完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开展专家下基层行动,实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四川计划,加强博士后工作管理和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指导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研究配套工资政策等。

5.推进“技能四川”建设

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适应“5+1”现代产业和建筑、文旅等万亿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实用性技术工人和顶尖技能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天府工匠”培养工程,新建一批技工院校、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推进技工院校内涵建设等。打造四川技能大赛品牌。办好第三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和全省第七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等。

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国家级、省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开展督查和检查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建设智慧监察。推进仲裁标准化建设,拓展办案系统网上服务功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等。

7.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发展。落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16条政策,推动落实2019年度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项目计划清单任务。推进第三届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评选、展览和颁奖活动。启动农民工博物馆建设筹备工作。创新宣传方式,评选一批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返乡创业明星。开展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专题调研,指导各地针对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

8.推进人社精准扶贫工作

落实就业扶贫15条政策,加强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技能培训全覆盖行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度贫困县“一帮一”技能培训等专项行动。制定实施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政策。实施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振兴工程和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18条政策。组织开展“四大片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研修及深度贫困地区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等。

9.加强系统行风作风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一号工程”。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听取意见、开展调研,优质高效为企事业、基层单位服好务。推动市、县、乡、村平台标准化建设,建成运行全省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大力实施综合柜员制,深化社银合作。加强经办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选树人社服务标兵。抓好督查暗访工作,实名通报负面案例。

10.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能。编制实施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推进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规划人社协作工作。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办好信息化建设“头等大事”。全面支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加快推广第三代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提升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做好专家决策咨询论证,加强人事考试安全等。

11.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的交流,研究新就业形态,开展人力资源技术培训,指导技工院校与德国、奥地利等国家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合作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师资培训、学生交流。做好“美丽四川·创业天府”赴香港、澳门等地引才活动。加强与泛珠三角“9+2”、粤港澳大湾区、川渝、川浙、川粤等区域劳务协作和人才服务合作。推进川渝、长江上游四省市等区域协作等。

12.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监督,着力维护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顺体制机制,加强“健身”“强身”工作,不断提升人社工作质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主要包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 省人事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收支总预算25721.81万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109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财政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收入预算25721.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99.36万元,占4.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45万元,占89.9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1万元,占1.17%;其他收入1140万元,占4.4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6.45万元,占0.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支出预算2572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9.56万元,占31.14%;项目支出17712.25万元,占68.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985.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8226.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减少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45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741.9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98.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4.6万元、教育支出376.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9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2.13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4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35552.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减少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88.86万元,占47.47%;教育支出376.28万元,占1.63%;科学技术支出100.94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0.57.81万元,占45.15%;卫生健康支456.22万元,占1.97%;住房保障支出772.13万元,占3.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63.55万元,主要用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2333专项经费、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运转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转;保障12333和社会保障卡经办正常运转;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顺利开展;保障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专项工作。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15.98万元,主要用于: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9.33万元,主要用于: 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社厅规财处等单位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为专家、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发放在川院士、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补贴,确保津补贴按时足额兑现。组织全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及职称考试的考务支出及阅卷人员的住宿、差旅、劳务费。组织高校毕业生招聘、就业服务、人事档案整理、流动党员教管服务、省人才市场改造和运行管理费。支持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技人才水平。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76.2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开展全省系统内职工业务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和组织各类培训,提升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更好地执行政策,提高服务水平。

5.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94万元,主要用于:省人才交流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753.0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742.7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日常办公所需的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川港澳深度合作交流经费;宣传人社系统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促进川港澳深度合作交流;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和发放慰问品的方式,向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川籍农民工送去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慰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64.83万元,主要用于:省人事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非定额支出。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设施设备维修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劳务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障机关后勤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安全,保障办公用房、办公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公车正常运行维护,为单位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9年预算数为277.59万元,主要用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规范监察执法文书制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及普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跨地区协作,为办理重大跨区域案件提供保障,畅通省省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总队的职能,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指导执法作用,同时查找探索劳动监察执法检查中的问题及难点,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省厅科学决策解决问题做好基础工作;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窗口规范化管理。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用于按查证属实违纪违法并收回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的奖励,扩大社保基金社会监督面,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4.64万元,用于厅机关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厅机关主要用于:开展工资软件系统日常维护、软件升级、全省社保基金预决算网络平台提供网络支持和相关技术服务、办公自动化系统整合改造及系统运行维护、人事档案系统维护费 、核心业务系统统一运行维护费、社保基金监管系统运行维护、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建设、内控信息化建设运转。信息中心主要用于:同城链路租赁、专网长途链路租赁 ;数据异地灾备IDC机房及链路租赁;用于省数据机房运维、金保省市主干网络设备运维、省数据中心数据库运维;厅机关南北院、信息中心办公网络及计算机安全运维,厅门户网站和网上业务大厅安全监控运维,12333信息系统运维,厅门户网站信息系统运维,零星设备专用配件应急更换;支付信息系统运转电费;省数据中心核心设备运维,省本级业务系统等保定级和测评等;金保专网省级应用服务器防病毒建设费;省本级金保专网安全监控服务费;互联网接入口保密检测设备购置等

12.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3.11万元,主要用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日常办公所需的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组织并开展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日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及技师职务考评、全省技师统考、全省新职业统考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维护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在线系统、机关工考系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系统等开发及运维费,全国全省统考在线机考,国家题库保密系统建设等,保障并完成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进职鉴工作三化建设。

13.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9年预算数为179.87万元,主要用于: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印刷费、劳务费等,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正常开展。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75.32万元,主要用于:省劳科院、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宣传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和用于厅机关、省劳科院、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宣传中心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受理用人单位或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查阅、证明档案转递,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正准确性和为流动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基本公共服务;搭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与信息交流的平台,更好发挥专家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咨询指导作用,促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举办全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产业调研、专业规划、团队建设等专题培训;开展2019年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法律常识,建立舆情监测及人社网络宣传矩阵平台,开展建国70周年人社宣传重要活动,促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96.6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46.0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8.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3.64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省劳科院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返乡创业提升培训、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农民工劳务品牌师资培训、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创业促行动、新形势下就业形态课题研究、“智慧天府”高校毕业生招骋、职业技能竞赛经费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4.55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农民工技能大赛。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5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17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73.0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96.8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275.2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67.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1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50.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大型修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6.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支出:一是外国政府机构来访、涉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际合作、外国专家来川指导项目等外事接待支出;二是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对口部门来川开展政策调研、工作检查、交流学习、专题研讨、市州人社部门汇报工作等接待支出;三是参与西博会、农博会等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接待工作以及全国性赛事、活动等临时性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3辆,其中:轿车26辆,越野车5辆,大型客车1,其他车型1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85万元,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主要保障全厅执行公务活动,开展社会保险制度、工资薪酬制度改革调研,干部人事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查取证,职业技能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考试考务巡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检查,就业促进、职业培训、三支一扶工作、扶贫攻坚等专项业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 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47.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9.54万元,增长4.9%,增长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本部门下属省劳动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事厅机关服务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共11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40.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车辆保险、复印纸、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传真机、空调、办公家俱、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修缮工程、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服务及运行维护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有关名词作如下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部拨经费和省级其他单位横向拨款及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另附)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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