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人才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川府发〔2021〕8号)要求,进一步激发我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进新时代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建设,2021年11月,我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两年。试行期间,我厅共组织开展4批次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共973人申报,522人取得高级职称。《办法》于2024年试行到期,根据有关规定,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牵头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申报要求、申报评审、监督管理、附则5章节18条内容。其中:第一条是制定《办法》的主要考虑和政策依据;第二条是明确优青高级职称评审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第三条明确了适用本办法优青人才的定义;第四条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地各部门(单位)职责进行了分工;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在优青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应当满足的规则要求;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完善了的优青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流程;第十五条明确了申报人、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等有关对象的义务和责任;第十六至第十八条是附则条款,明确了评审费用的处理与具体条款的解释单位。
三、主要特点
一是拓宽了申报范围。《办法》在保留原6条申报选项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才分类目录(2024年)》(川委人才〔2024〕32号)和行业人才培养需求,将申报选项条件增加至28条。二是聚焦了产业发展。结合我省15条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重点将“数字领航”“专精特新”“贡嘎培优”等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纳入了申报范围,大力支持我省重点产业企业和各类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三是细化了奖项要求。明确了《办法》中的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国家级奖项、省部级奖项的具体名称及排名要求。四是规范了申报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流程进行,规范了申报评审程序,确保各地各部门(单位)精准掌握下级单位优青申报情况。五是加强了监督管理。明确了申报人、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等有关单位及人员应当遵守的工作要求,以及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严肃处理。
四、施行日期
《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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