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4日
四川省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加快推动“个人创业”一件事落地落实,结合四川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创业人员政务服务需求出发,关联整合多部门创业事项形成“一件事”,通过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归并材料表单、优化服务流程、部门并联审批、结果一体反馈等方式,推行集成化办理,实现个人创业一件事“一表申请、一体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持续提升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实施方式
聚焦个人创业实际业务办理场景,整合人社、市监、税务等部门关联性较强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
(一)服务对象
创办个人经营实体的创业者。
(二)联办事项
1.国家规定事项(我省具体办理事项名称)
(1)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2)就业创业证申领(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查询核验)。
(3)创业补贴申领(创业补贴申请)。
(4)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
(5)纳税人信息确认。
2.我省拓展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主题服务区“个人创业”件事专栏,发起个人创业联办申请,实现“一网登录、一次申报、一次办结、一体反馈”。
1.线上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栏,根据引导选择相应情形,填报申请表单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后,完成“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申请。
(2)业务受理。“个人创业”一件事审批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窗系统(以下简称“综窗系统”),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将申请材料按照职能分别推送至相关部门,所有申请材料实行数据共享;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或要求申请人补正补齐,并实施一次性告知。
(3)业务办理。所有事项在审批时限内实行并联办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和个人经商办企业查询服务,税务部门负责税务登记和经营纳税人纳税信息核验确认,人社部门负责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生成、创业补贴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等业务,医保部门负责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4)结果反馈。各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需要纸质证件的提供邮寄服务或窗口申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人或相关部门全环节在线查询服务,实行一体反馈。
(5)档案管理。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归档事项申请、受理、流转、审批结果颁发、送达环节的电子资料;相关部门按职责归档办理“个人创业”一件事全流程的电子材料。
2.线下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在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办理“个人创业”一件事,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收取《“个人创业”一件事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在综窗系统上传申请表和其他应交材料(详见附件2)。
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栏,根据引导选择相应情形,填报申请表单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后,完成“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申请。
(2)业务受理、办理及结果反馈。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综窗系统受理“个人创业”一件事申请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批时限内完成办理,并由综合系统按照申请人选择的方式统一反馈办理结果。
(3)档案管理。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归档事项受理、流转、颁发、送达环节的资料(电子版);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办理单位)归档事项全部材料(电子版),包括事项申请材料、事项受理、审查材料、事项办理结果材料等。
三、推进步骤
(一)系统建设(2025年3-5月中旬)
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个人创业”一件事涉及的系统业务功能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对接、业务联办测试等工作。同步修订完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等配套工作。
(二)启动试运行(2025年5月下旬)
选取攀枝花市、自贡市、眉山市、广安等地先行试运行,确保5月底顺利全省推广。
(三)优化提升(2025年6-12月)
全省推广后,根据基层反馈的问题和堵点,进一步优化提升系统功能和流程设计。
四、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个人创业”一件事整体推进,制定印发联办工作方案,编制办事指南,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建设“个人创业”一件事专栏,改造所属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署“个人创业”一件事线上线下服务资源。
省市场监管局协同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配合做好联办工作方案制发,负责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和个人经商办企业查询服务。
省税务局协同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配合做好联办工作方案制发,负责经营纳税人纳税信息核验确认。
省医保局协同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配合做好联办工作方案制发,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服务。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协同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提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配置能力支撑,指导完成专栏建设,支持智能预填预审,实现办件信息分发至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实时汇总反馈各系统办理进度和结果详情,同步协调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数据资源共享。指导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配合做好“个人创业”一件事协同推进和落地实施。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医保局、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按职责做好“个人创业”一件事落地实施,协同做好“一件事”线上、线下受理、经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个人创业”一件事是党中央国务院优化政务服务和省政府数字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强化协同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业务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针对部门之间业务街接、信息流转出现的问题,要主动沟通、及时汇报、有效反馈,提高办结成功率。二是加强宣传推广。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个人创业”一件事相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告知群众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使用率,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升工作质效。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结合信息手段开展办件质效控制,对于因宣传不到位、工作流程不熟悉导致的办事数量少、驳回次数多、办理进度慢、异常办结多等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个人创业”一件事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四川省“个人创业”一件事申请表单
2.四川省“个人创业”一件事申请材料
3.四川省“个人创业”一件事操作指南
4.四川省“个人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
附件:1.四川省“个人创业”一件事申请表单.doc
附件:2.四川省“个人创业”一件事申请材料.doc
附件:3.四川省“个人创业”一件事操作指南.doc
附件:4.四川省“个人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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