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强化用人单位主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执法效率,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各项劳动保障监察检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制度、规章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具体包括: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评价方法
依据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和其他有关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记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一)发布通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开展2024年度省本级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通知。
(二)审查材料。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审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
(三)划分等级。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定,对企业提出A、B、C三个等级的评价建议,其中:A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
三、申报要求
2024年度接受过省本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的用人单位只报送参加等级评价的书面申请,不再报送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书面材料及佐证资料;未接受过检查的其他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相关单位)需同时报送书面申请和书面材料及佐证资料(详见附件)。书面申请和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联 系 人:崔志峰 孙 云
联系电话:028-86159066
18802808356 18802808177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308办公室
电子邮箱:scsldjc@sina.com。
附件:1.书面申请版式
2.书面材料及佐证资料目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书面申请版式.doc
附件:2.书面材料及佐证资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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