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展示交流项目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59号)和《关于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展演活动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我省将参加2025年9月19—23日在郑州举办的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和“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展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围绕“技能照亮前程”主题,展示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深化职业技能领域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推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引导广大劳动者积极投身技能学习,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二、展示交流项目征集要求
(一)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必报):请各市(州)提供工作成果,主要突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历程和成果、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成果、职业技能办赛参赛成果,突出数据。报送材料不超过1000字,可附图片、视频。
(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发展情况(必报):请各市(州)报送技工教育相关成果、“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一带一路”技能筑梦行动等成果项目,特别是全国排名靠前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强企、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国际交流合作、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等成果。报送材料不超过1000字,可附图片、视频。
(三)先进技术展示(选报):请各市(州)推荐当地代表性行业部门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成果,展示代表先进科技水平和制造工艺的技术和产品。简介材料不超过1000字,应附图片、视频。
三、展演活动项目征集要求
(一)传统技能技艺展演(必报):请各市(州)推荐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传统技能技艺、绝技绝活等,可现场展演互动,推荐展演项目应不涉及明火、生烟等操作内容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简介材料不超过1000字,应附图片、视频。
(二)征集标准。申报项目包括生产制造、数字技术、艺术创意、美食制作、社会服务、其他等六大类。要求具有技能性、推广性、独创性、挑战性、观赏性。
(三)技术标准。申报的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以MOV格式或 MP4格式提交,分辨率为1920*1080。建议使用高分辨率摄像机或手机拍摄,如用手机拍摄须采用横向拍摄;使用定向防噪音麦克风,确保视频内没有风声、无关人员说话声、手机铃声等噪音;拍摄环境以自然光为主,可根据需要使用辅助光源。
(四)版权要求。申报短视频须为申报人原创,申报人应确定对作品具有独立、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申报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法律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申报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申报人同意免费授予主办方对申报作品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利。作品提交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或其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申报人按有关规定享有相应权利。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和有关行业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参展项目推荐工作,动员所在辖区技工院校、企业、社会团体和能工巧匠等聚焦主题、积极参与、主动申报,充分展现本地区、本行业技能人才工作成果和特色技能技艺。
(二)请各市(州)、有关单位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展示交流项目和“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展演活动项目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打包后,报送至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千海、郑红利
电 话:15208118525、18802808507
邮 箱:84260671@qq.com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展示交流项目和“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展演活动项目推荐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23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展示交流项目和“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展演活动项目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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