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0号)(以下简称“新八级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支持企业广泛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中的主体作用,现就做好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流程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接认定机构备案
(一)已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且拟在已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直接认定的企业,无需重复申请机构备案,向省、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申请表(企业直接认定)》(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企业直接认定实施方案》(附件2)后,即可直接组织开展企业直接认定。其中,央属在川企业、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管的省属企业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职鉴中心),其他企业(含省属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交至企业所在地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鉴中心);以下新增备案流程、认定流程均按此管理权限报送。
(二)新增备案的适用范围
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0号)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工作指引》规定的实施机构范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拟新增直接认定职业(工种)的企业。
2.未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拟开展直接认定的企业。
(三)新增备案的工作流程
1.提出申请。企业按照前述原则,向省、市职鉴中心提交《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申请表(企业直接认定)》(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企业直接认定实施方案》(附件2,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正式受理。省、市职鉴中心收到企业备案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通过的企业纳入专家审核环节。
3.专家审核。省、市职鉴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公告公示。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发放回执。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发放备案回执(备案的职业(工种)及级别应注明仅限开展直接认定),按流程由省职鉴中心统一报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审核、公布后开展工作。
二、直接认定的组织实施
(一)公示方案。企业首次组织实施直接认定工作时,需向全体职工公示实施方案(附件2)。
(二)发布通知。发布直接认定通知中应明确本次直接认定的职业(工种)、级别、时间安排、组织形式、认定方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以及职工应提交的个人申报表(附件3)等材料。
(三)报名录入。企业通过“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系统”中的”企业直接认定”子系统新建直接认定计划(计划命名为:机构简称—****年第**批—企业直接认定),将实施方案、直接认定通知,以及经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职工名单等资料录入系统,按照前述原则提交至相应省、市职鉴中心,其中省属企业子公司认定数据提交至子公司所在地市职鉴中心。
(四)开展认定。企业按实施方案开展直接认定,企业须对直接认定过程和结果严格把关,认定全流程和结果由企业负主体责任。
(五)名单公示。企业应在组织实施完成后,面向全体职工公示直接认定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数据报送。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应及时生成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4),通过“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系统”中的“企业直接认定”子系统录入认定结果信息,上传公示佐证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省、市职鉴中心报送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四川省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数据上传审核表(企业直接认定)》套表(附件5)。
(七)纸质证书核发。证书数据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zscx.osta.org.cn)可查后,企业应及时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样式和编码遵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统一规则。要按要求做好资料存档工作,其中纸质材料保存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永久保存,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可追溯、可倒查。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统一销毁并建立台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职鉴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新八级工”文件要求指导属地企业做好职业技能等级企业直接认定备案和数据报送工作,及时提供政策解答、过程指导、技术支持等服务。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合理确定组织实施形式,认真审核参评职工资格条件和已取证情况,避免重复取证。严格按照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级别,以及报备的实施方案规范开展直接认定,坚决杜绝虚假评价发证及对本单位以外人员开展认定。对在工作中虚报、伪造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注重总结推广。职业技能等级企业直接认定是企业建立多元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提升职工技能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地、各企业要注重经验总结,优化工作机制,示范带动更多企业开展直接认定,有效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激发企业人才发展活力。
工作指导联系电话:
杨思晗(市州数据上传) 028-86112339
江知秋(省直数据上传) 028-86122478
涂文利(备案) 028-86122478
附件:1.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申请表(企业直接认定)
2.职业技能等级企业直接认定实施方案(模板)
3.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企业直接认定个人申报表
4.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
5.四川省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数据上传审核表(企业直接认定)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5年7月8日
川人社职鉴〔2025〕17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流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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