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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职鉴〔2024〕9号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第一期全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9 来源: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字体: 浏览量: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全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确保评价质量,按照工作安排,定于4月下旬举办2024年第一期全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州)人社部门从事或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已完成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三已向省、市(州)人社部门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申请材料并已正式受理的有关单位

本期培训班预计参加培训人数400人。

二、时间、地点

报名审核总体时间安排为202448日-418日,其中,学员报名、所在单位初审时间为48日-415日,市(州)审核截止时间为416日,省职鉴中心审核截止时间为418日。416日市(州)未结束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逾期不再受理。

报到时间:202442314:00

培训时间:2024424日全天,425日上午

考试时间:202442514:0017:30

培训地点:四川创联继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606

考试地点:四川省高技能人才考评示范基地A4(成都市武侯区高朋大道科园三路4号-九兴大道地铁站J口步行400米)

三、培训内容

(一)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法规及违规事件调查处理;

(二)质量督导概述及质量体系建设

(三)质量督导员管理使用及现场督导、经常性检查、检查评估技术方法。

四、申报条件

从事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二)掌握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理论和技术方法;

(三)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质量督导工作。

五、培训管理

本期质量督导员培训班采用线下集中培训考核的式组织,通过四川省技能人才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技能人才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250:8051/jnrcwt/pc/index.html)进行报名。建立QQ工作群进行管理,参加培训人员按要求完成学习,在四川省高技能人才考评示范基地A4参加统一线上考核,考试时长为90分钟。

六、报名审核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加培训人员先加QQ群:6620706682024年第一期质量督导员培训工作群),进群修改姓名及所在单位,了解具体报名流程,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二)参加培训人员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通过技能人才服务大厅实名注册账号,点击“网上办事”,进入“考评员督导员培训取证报名”界面,选择对应的培训计划,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个人证件照、单位盖章的《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推荐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参保证明等资料进行线上报名。市(州)职鉴中心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本地区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省属评价机构参加培训人员资格由省职鉴中心负责审核。

七、考核发证

参加培训人员按培训要求学习所有课程,培训结束达到规定学时的统一安排考核(计算机上机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技能人才评价外部质量督导员证卡。合格人员由单位收集个人材料填写《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汇总名单》(附件2)统一领取质量督导员资格证卡,并持证开展相关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多次推荐被退回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二)报名参加培训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考核,无故缺勤不参加培训或中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考核的,将通报至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市(州)职鉴中心及所在单位。本年度累计达到2次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将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本期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   宋婕妤 杜心怡

联系电话:(02886712192

附件:1. 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推荐表

      2. 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汇总名单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448

川人社职鉴〔2024〕9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第一期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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