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建设,巩固考评员、质量督导员专家队伍建设成效,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15号),我中心对历史遗留的复核换证问题进行了充分考虑,近期完成复核换证工作,解决了大批量考评员换证。目前有相关单位反映,因其工作原因未能及时提交资料,导致考评员、质量督导员证卡过期不能参加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本单位技能人才培养缺口较大。为推进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研究,我中心拟于5月4日发布复核换证计划,报名时间一个月(截止时间6月4日),延续扩大范围解决遗留问题,复核换证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到期的考评员证卡均可申请换证。自2023年6月起,省职鉴中心将按考评员证卡到期时间逐月复核换证,考评过程严禁使用过期考评员证卡。
望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全面清理过期证卡,组织符合条件的考评人员申请换证,逾期未提交数据的,今后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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