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工作,提高监管质效,强化各市(州)及评价机构对空白证书的监管责任,落实空白证书收发台账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为规范空白证书管理、打印、发放等工作,摸清各市(州)及评价机构空白证书发放底数,现调度2021年1月-2022年12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收发记录相关情况(见附件),请相关单位于2023年3月27日18:00前将上述等级证书收发台账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PDF版本)及WORD版本报送至指定邮箱2631476552@qq.com。
联系人:杨思晗;联系电话:(028)86122478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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