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3年度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下列省本级参保人员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提出。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
联系电话:028-87780053,028-87796745
附件:2023年度省本级第六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
失业保险处
2024年1月15日
- 分享到: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