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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就做好农民工群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22 来源: 厅农民工工作处 【字体: 浏览量:

121日,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特急文件《关于做好农民工群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农劳领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紧急安排部署农民工群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维护农民工群体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来抓,作为春节期间服务保障农民工的一项新的专项行动来深入推进,要结合农民工返乡特点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处置,绝不允许因防控不力导致疫情蔓延。

《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应对,防治结合。要求各地重点关注从湖北武汉等疫情地区返乡农民工群体,严格落实国家防控方案和治疗指南,制定地区联动防控方案,并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启动联防联控机制,依法规范处置疫情,确保防控有力、治疗有效。要求各地暂时不再组织湖北川籍农民工返乡返岗专列专车。对已经组织从湖北返乡专列

专车的,要求做好农民工身体健康体检并纳入防控范围,对身体不适尤其是身体发烧的,要求及时就医治疗。要求各地要提高疫情防范级别,及时组织劝诫在湖北务工的川籍农民工暂不返乡和外出,减少因流动带来的人与人传染危害,切实保护好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保障,安全防护。要求针对近期农民工返乡特点,及早谋划,未雨绸缪,切实在服务人员、公共场所、医疗设备和防控药物等方面做好疫情应对准备,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具备防控、治疗的条件和能力,农民工服务站点要配备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志愿服务者和各地农民工服务保障站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配备好急需的防范药物。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和农民工工作机构要科学引导社会舆论,加强疫情政策措施宣传和解读工作,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回应农民工关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农民工朋友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附件:川农劳领发〔2020〕2号关于做好农民工群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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