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要求,现将我省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情况公示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48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7号)文件精神,2022年,中央下达我省就业补助资金350862万元。中央财政在正式下达补助资金的同时,随文下达了总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绩效指标。总体绩效目标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总量和使用要求,加上省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体现就业创业政策导向,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就业创业等当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分配原则,主要考虑常住人口数、登记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市场主体数、自身努力程度、重点工作等因素,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办法对就业补助资金进行分配。全年省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预算59993万元,市县财政安排81437.02万元。我省在资金分解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要求各地对照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筹集情况。全省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531276.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350862万元,同比增加13471万元;省财政安排59993万元,同比增加251万元;市县财政安排81437.02万元,同比增加51776.02万元;其他资金38984.44万元(包含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36993.74万元)。
2.支出情况。全省共支出492410.27万元,较2021年增长9.68%。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207951.99万元,同比增加5369.92万元,占42.23%;社会保险补贴111667.04万元,同比增加6983.31万元,占22.68%;职业培训补贴28294.02万元,同比增加4331.59万元,占5.75%;技能鉴定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34861.05万元,同比减少3612.4万元,占7.08%;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32258.12万元,同比增加1374.60万元,占6.55%;创业补贴15388.4万元,同比减少1796.86万元,占3.13%;其它就业补助支出61054.49万元,同比增加29862.70万元,占12.4%。
3.结余情况。2022年末全省滚存结余38866.19万元。
4.资金管理情况。全省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国家和我省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优化资金申领流程,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暂行办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精简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措施等政策文件规定,规范受理、审核、审批、拨付流程,统一审核要件、标准、要求,使资金管理使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简化优化申报流程。会同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的通知》,优化调整经办流程,加密审核频次,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等经办新模式,推动政策速享尽享,加快落实就业政策,助力用人企业稳定岗位,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和群众享受政策。三是全面实施资金监管。结合就业工作任务目标以及重点工作,分地区制定科学合理绩效目标,在下达补助资金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并督促市(州)做好分解下达落实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进度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并对进度滞后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导,推动绩效目标高效完成;会同财政厅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全省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补助资金效益,年初确定的所有绩效目标均超额完成,全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2022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99.6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7.1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9.3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3.3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5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9.4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6%,调查失业率平均值5.7%;截至8月末,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85.76%,同比下降4.21个百分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4.36万人,较上年增加6.75万人,增幅达88.7%,截至2022年12月末,实现就业创业比例达96%,同比提高0.53个百分点;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39.4万人,较上年增加26.3万人。
2.主要工作。一是强化就业政策供给落实。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稳就业15条”,统领全年稳就业保就业防失业工作。及时出台“促青年就业13条”,研究制定“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意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将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等就业目标纳入省政府30件民生实事,作为对市(州)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二是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招募、就业见习岗位开发等措施,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性岗位21.5万个,发放就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1.83亿元;推动就业服务端口前移,开展“六进校园”系列活动,提供岗位信息92.15万个,服务高校毕业生20.35万人;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一人一档”“一生一策”建立帮扶台账,对困难毕业生实施结对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达96%。三是统筹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构建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大专项行动,打造40个“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细化完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39.4万人,实现劳务收入6639.74亿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动态建立“五个名单”,提供“1311”就业服务,创新易地扶贫搬迁“点长包片、社长包栋、专员包户”工作法,帮助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229.67万人,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20.13万人。全力开展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超3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9.3万人。四是着力加强就业形势研判。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研究建立涉及54项指标的四川省就业失业调查统计指标体系,实行依法统计。定期召开就业形势统计研判联席会议,及时形成分行业、分群体、分区域形势分析报告,针对性做好政策储备,督促指导各地抓好政策落实,避免风险聚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底线。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2年,全省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共231.07万人次,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29.03万人次、职业培训补贴22.08万人次、社会保险补贴20.59万人次、求职创业补贴11.79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77万人次、就业见习补贴1.89万人次、创业补贴1.56万人次、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0.73万人、其他补助人数141.63万人次。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96%。
(2)质量指标。2022年各项年度指标均超额完成。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98%,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86%,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99%,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98%,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99%,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99%。
(3)时效指标。我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含提前下达)文件后15日内制定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并按财政部备案审核意见及时下达预算。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
(4)成本指标。2022年,全省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1282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146元,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为单位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或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参照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2022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99.6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5.7%,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基本稳定,失业人员再就业29.3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57万人。
(2)社会效益指标。
2022年全省零就业家庭帮扶率100%,没有因就业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93%,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96%。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2022年,社会保险补贴20.59万人,低于年度目标任务21万人。具体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减少,相应享受社保补贴人数减少。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支持政策,督促各地继续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等便捷方式,激发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二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146元,低于年度目标任务160元。具体原因为:2022年以来,国家正在进行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评价规模、评价等级均有不同幅度下降,导致人均补贴标准有所下降。下一步,将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及时调整目标任务。三是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7%,高于年度目标任务控制在5.5%以内。具体原因为:2022年8月以来,我省遭遇新冠疫情、高温旱情和地震灾情等多重极端超预期因素影响。下一步,将大力实施就业优先行动,着力完善就业政策、深挖就业岗位、深耕就业服务,力争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就业工作成效明显,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市(州)在就业补助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对资金使用效益低的市(州),督促指导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等程序,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次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将通过部门网站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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