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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加强职称评审的全链条监管

发布时间: 2024-06-28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字体: 浏览量:

    为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自贡市印发《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八条措施》,切实加强职称评审全链条监管。

    坚持事前审核把关。严把申报关,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要求申报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学术、业绩、经历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严把审核关,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业绩水平、实际贡献严格审核并考评,未尽审核责任,弄虚作假者进入下一环节的,削减该单位推荐指标并通报批评。严把推荐关,用人单位属事业单位的,应组建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科学制定推荐标准,公开透明考评推荐,确保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事中程序规范。强化答辩管理,实行全员现场答辩,对提交的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实行查重,针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同时按照不低于答辩人员总量10%的标准,进行随机抽查。强化评审公示,在用人单位和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公示的基础上,增加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公示程序,对拟通过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步工作程序。强化档案管理,要求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留存线下评审原始档案材料5年以上,针对线上申报材料应刻盘永久保存,保证评审全过程可追溯。

    坚持全程跟踪问效。建立申报人员“诚信档案库”,对弄虚作假获取资格的,一律取消职称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按相关规定追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到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建立职称评审工作抽查、巡查机制,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对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实行评审责任终身追究。建立评审委员会工作考核评估和通报制度,对评审委员会实行综合考核评估,并对考核评估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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