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职能简介。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履行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2021年重点工作。一是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坚持把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围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2021年,实现全省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目标范围内,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二是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适度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防范,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到2021年底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计划分别达到2842万人、1035万人、1304万人;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强化治理、防控风险,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98%;四是加强人才人事工作,聚焦全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需要,持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激发人才创新发展活力;五是纵深推进“温暖人社”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通办服务、智慧服务、优质服务“三大行动”,着力打造“温暖人社”品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025万人,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96%;六是用心用情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坚持把服务保障农民工工作作为战略性工程来抓,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九大行动”,做大做强农民工经济,充分发挥农民工战略性资源作用;七是加快推进“技能四川”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大高技能人才供给,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八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统筹实施强主体、建园区、创品牌、优业态、聚人才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西部人力资源服务高地;九是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川渝人社合作,加大项目建设和储备力度,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8220.4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52.16万元,剔除上年结转、二分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021.3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8220.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93.02万元,占12.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02.45万元,占87.62%;其他收入25万元,占0.3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822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1.40万元,占49.41%;项目支出4159.07万元,占50.5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94.3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67.16万元,剔除上年结转、二分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006.3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02.4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3.0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98.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万元、教育支出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3.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02.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71.26万元,剔除二分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82.7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48万元,占2.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4.59万元,占87.40%;卫生健康支出291.87万元,占4.05%;住房保障支出467.99万元,占6.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开展全省系统内职工业务培训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812.8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6.0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按查证属实违纪违法并收回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的奖励,扩大社保基金社会监督面,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资软件系统日常维护、软件升级、OA办公系统运维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6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61.6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5.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54万元,主要用于:省本级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创新创业大赛、农民工服务保障等各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遗属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26.1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5.6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88.7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179.2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61.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3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2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65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6.67%。
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支出:一是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对口部门来川开展政策调研、工作检查、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支出;二是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接待工作以及全国性赛事、活动等临时性接待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轿车1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3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65万元,用于16辆公务用车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厅机关执行公务活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28.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96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90.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车辆保险、办公用纸、空调、办公家具、办公楼电梯、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会议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共有车辆1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部拨经费和省级其他单位横向拨款及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表1-5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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