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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3-23 来源: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字体: 浏览量: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职能简介。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用人单位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和省厅安排,调查处理下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承办省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重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适时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项目开展督导指导,消除欠薪隐患;二是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办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欠薪行为,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评选2020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并进行表扬,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窗口建设,实行专人接待、集中受理、统一分流、归口、限时办理,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并对外公开;四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办投诉举报案件,认真研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做好日常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程序和管理办法,确保实现全年投诉举报受理率100%、符合立案条件各类案件立案率100%、结案率96.5%的目标;五是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规定,坚持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日常监管,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问题。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434.2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收入预算43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2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支出预算43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96万元,占92.1%;项目支出34.3万元,占7.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4.2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2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4.2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占78.53%;卫生健康支出27.89万元,占6.42%;住房保障支出64.37万元,占14.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1年预算数为304.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信息系统运行维(修)护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3.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0.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33.93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9.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9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对口部门来川开展政策调研、工作检查、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调研、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等业务工作。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1.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7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单位行政人员的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加油、机动车保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表1-5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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