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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全省“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川人社发〔2017〕29号)

发布时间: 2017-05-12 来源:厅办公室【字体: 浏览量: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省公务员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和《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川办发〔2016〕83号)精神,深化全省人社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升人社治理能力,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为主线,大力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推动人社工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努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受益、人人便利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以科学规范、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信息化服务,引领和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紧紧围绕群众诉求和人社业务需求,面向各类服务对象和人社各业务领域,构建全省一体化的人社信息化发展格局。

——融合创新。树立“互联网+人社”新理念、创新“互联网+人社”新模式、应用“互联网+人社”新技术,通过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业务创新与服务模式创新。

——统筹共建。坚持全省信息化建设一盘棋,统一服务规范、信息标准和技术路线。全省统一建设核心业务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平台;省建全省性、市建特色性的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决策分析及社会协作等应用系统。

——开放共享。推进人社领域服务资源、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平台化,加强政府部门间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各类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新形态。

——安全有序。处理好创新发展和保障安全的关系,强化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健全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

三、主要目标

全面开展人社“大支撑、大服务、大经办、大数据、大治理、大协作六大体系信息化建设,2020年,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新格局,实现业务经办一体化、公共服务人本化、监督管理智能化、决策依据大数据化、服务能力开放化安全保障全息“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各项主题全面深化,省政府电子政务各项要求充分实现,人社服务水平治理能力全面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安全可靠的“大支撑”。建成省级集中的人社行业云数据中心和应用支撑平台,人社网络覆盖到乡村基层,全省人社信息化支撑能力全面增强

——便捷可及的“大服务”。建成全省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面向群众提供一号申请、受理、一网一卡通行公共信息服务,实现各类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市通办,跨地区、跨领域业务“全省通办全省公共服务的人本化体验和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

——规范高效的“大经办”。实现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核心业务系统省级集中,提供覆盖全业务贯通全层级、面向全对象的全省集中式、一体化经办服务支撑,全省业务经办能力显著增强

——在线可用的“大数据”。建成全省同人同省同库的基础信息库和人社大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通用,全省人社大数据应用体系基本形成。

——智能精确的“大治理”。建成人社大数据监督管理和决策分析应用系统,实现全业务、全层级、全对象全流程监管,基于大数据的全面感知、形势研判、决策分析、联动指挥的人社现代化治理能力基本实现。

——融合共享的“大协作”。建立人社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通道,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逐步推动非涉密非敏感的人社公共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向社会合规开放,多方参与的“互联网+人社”新业态基本形成。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大支撑”体系建设

1.按照部人社行业云建设要求和省政府电子政务云建设规范,依托省电子政务云,省级统一建设我省政务云人社数据中心,为全省各级人社信息化应用提供弹性、灵活、扩展、共享的计算、存储、安全等基础资源保障,市(州)不再重复建设。

2.充分发挥金保业务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优势,按照扁平化模式升级改造全省人社信息网络,省级重点扩容升级省市主干网络,市(州)优化完善基层服务网络,为“互联网+人社”业务提供安全、高效、可靠的网络支撑。

3.按照国家等保三级标准和云计算环境下的“互联网+人社”体系安全管理要求,建设完善全省信息安全体系,实施立体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

4.依托全省基础信息库,结合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建设全省统一个人身份认证平台,与部平台互联互通,为全省提供“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的多场景应用实名识别验证服务。

5.建设全省人社各项核心应用系统的统一支撑平台,提供统一的门户集成、业务协同、日志管理等应用支撑服务。

6.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支撑应用,依托部级社保卡线上支付平台,省级建设全省统一结算支付平台,广泛借助合作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支付渠道,拓展社会保障卡的线上结算支付功能,实现在线缴费、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7.省、市(州)分级建设人社大数据联动指挥平台,利用高清视频系统,提供统一高效的大数据联动指挥、视频会议、在线培训、网上仲裁、远程面试、移动执法、可视监管等视频网络应用服务。

(二)加强“大服务”体系建设

1.构建全省统一的全覆盖、全层级、全链接的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汇聚全省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线上用户管理体系,提供全省用户注册认证、交易鉴权、安全控制等平台服务。

2.依托全省统一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四川人社”门户网站、网厅、微信微博、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应用渠道建设,加快推进12333服务机构“五化”建设。不断丰富线上公共服务内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办理”为各类服务群体提供“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卡通行”公共信息服务。

3.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的普遍应用,实现“一人一卡、一卡通行”。

4.建设全省就医一卡通平台,实现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医疗费用的本地或异地直接结算;为参保人员在挂号、就诊、取药、检查单查询打印等就医服务中提供社会保障卡应用支撑;实现省内定点药店异地持卡购药。

(三)加强“大经办”体系建设

1.优化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系统,支撑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一体化、规范化。

2.建设全省统一的多险合一社会保险业务系统,支撑各类社会保险经办一体化和全程风险防控。

3.建设全省统一的人才服务领域业务系统,支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事考试、引智工作、技能人才管理等业务工作。

4.建设全省统一的人事管理领域业务系统,支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军转干部安置管理等业务工作。

5.优化全省统一的劳动关系领域业务系统,支撑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网格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服务。

6.建设全省统一的人社异地业务协同平台,对接部级平台,为跨省业务提供支撑。

(四)加强“大数据”体系建设

1.依托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持卡人基础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等,建设全省统一人社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人社电子档案、电子证照、地理信息等公共资源数据库。推进基础信息和公共资源数据在跨险种、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共享通用。

2.建设全省集中的人社大数据库及应用平台,实现人社各领域的业务数据集中整合及应用。市(州)将尚未省级集中的核心业务系统数据,按统一标准规范同步集中到省。建设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全省人社内部上下互通、外部横向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全省人社大数据和应用成果向市州开放。

3.建立人社数据多元汇聚交换机制,实现与公安、工商、质监、民政、教育、卫计、税务、住建、统计、工会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探索建立社会机构、互联网实体的数据资源引入机制。

(五)加强“大治理”体系建设

1.建设基于人社大数据的服务对象特征、状态、诉求及社会热点、舆情动态等感知知识库、模型库,形成全方位感知和展示能力,为提高服务、监管和决策能力提供支撑。

2.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保基金监督、内部审计、医保智能监控、就业专项资金监管、劳动保障智能监察、权益保障联动、廉政风险防控、舆情监控等基本监督管理应用系统,市(州)在此基础上扩展建设体现本地特色的监督管理应用系统。为我省人社业务安全、基金安全和廉政安全提供应用支持。

3.建设全省统一的联动指挥、形势分析与趋势预测、决策分析等基本决策支持应用系统,市(州)在此基础上扩展建设体现本地特色的决策支持应用系统。为我省人社各领域政策执行评估、政策调整决策、资源配置调度、服务绩效评价等提供应用支持。

4.建设全省统一的人社待遇资格认证系统,依托人社大数据,通过与社会数据的对接、关联性分析,辅助判断服务对象的待遇享受资格,实现“一次认证、全省通用”。

(六)加强“大协作”体系建设

1.建立与省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机制,开展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从省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和汇聚相关共享信息,支持人社相关业务协同办理;向省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输出人社基础及业务相关信息。

2.面向社会输出精准识别、结算支付、身份核验、社保卡应用等“互联网+人社”基础能力和服务。依托全国统一的人社信用平台,推行信用分级的业务办理模式,建立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人社”建设,逐步推动非涉密非敏感的人社公共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向社会合规开放,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创业服务、健康服务、线上家庭服务等新业态服务。

五、基础保障

(一)创新业务模式省市县联动,完善相关政策,创新管理机制,整合经办资源,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健全内控监管,强化决策支撑,实现业务模式创新;通过跨险种、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协作,打破部门藩篱和业务竖井,促进经办、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探索实现人社业务的“全省通办”。

(二)健全标准规范。按照“必要统一、差异可控”的原则,统一政策框架、统一数据采集、统一业务要件、统一经办流程,建立“同类业务、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同一功能”的全省“互联网+人社”标准;建立健全人社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

(三)优化政策措施。适应“互联网+人社”发展要求,从政策层面明确电子数据、CA认证及生物特征识别在人社全业务流程的使用,明确人社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中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线上服务参与各方的权益保护,为业务创新、技术创新提供支撑。

(四)提升安全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数据资源利用授信和权限管理机制,严防非法泄露和出卖个人数据行为。实施网络空间科学治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网络的威胁感知和持续防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建立信息化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全省人社信息化建设工作。市(州)人社局应参照建立信息化工作领导机制,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区域信息化建设,协同推进全省“互联网+人社”体系建设。

(二)明确职责分工。构建省市联动、部门协作、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省厅负责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和应用推广总牵头,市州负责全省集中系统落地实施以及地方特色应用的信息化建设。

省厅信息化处及信息中心负责研究拟订全省人社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确定建设项目及进度安排,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统筹开展系统建设,统一开展省级集中应用系统的运维。省厅各业务单位按照综合柜员制、线上办理以及“同市通办、全省通办”等要求,负责明确本单位所属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需求,牵头制定全省统一的业务标准、流程及规范,组织开展相关信息系统的全省性应用推广。对主动参与全省信息化建设和承担试点工作任务的市(州)给予鼓励支持。

市(州)负责按照全省人社信息化建设规范和要求,立足体制机制创新,开展业务流程适应性改造,组织历史数据清理,配合做好省级集中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确保省级集中应用系统在当地规范落地实施,在核心业务系统迁移到全省集中系统前,保障本地已建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做好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的接入,实现全省性公共服务的线上经办;做好人社大数据在当地公共服务、业务监管和决策分析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建设。

(三)强化项目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标准化实施,高标准建设。根据省级集中建设进度安排,细化落实建设项目,明确项目参与各方职责,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项目应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安排、集中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分散部署,各级各部门不得自行重复建设已纳入全省统一规划的省级集中建设项目。

(四)抓好队伍建设。省厅统筹调配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参与项目建设,各市(州)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信息化建设的相关任务,注重在项目建设工作中锻炼人才,提升信息化队伍业务能力,强化业务干部信息化意识,培养一批兼备业务与信息化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打造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专业型队伍。

(五)强化考核评估。全省“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纳入省厅目标考核,作为重点工作加大考核权重,分解、量化、落实到省厅各单位和各地人社部门,建立对各地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推进情况的日常调度和检查评估机制。各地要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刚性约束,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全省信息化建设任务在当地的全面贯彻落实。

(六)加强廉政建设。要把廉政建设贯穿全省人社信息化建设工作始终。各级人社部门要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建设行为,健全监督机制,把信息化建设廉政风险点纳入廉政监控,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2019年“互联网+人社”

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计划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2019年“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计划

一、2017年重点工作

(一)建设我省省级集中的政务云人社数据中心,实施省级金保系统机房搬迁,为省级集中应用和市(州)应用提供弹性可扩充的计算、存储资源和安全备份;开展全省人社信息网络扁平化升级改造,省级重点扩容升级省市主干网络,市(州)优化完善基层服务网络;省、市(州)按照国家等保三级标准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二)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省级集中核心业务系统的接入适应性改造,指导督促市(州)线上公共服务的接入;开展“四川人社”门户网站、网厅、微信微博、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应用渠道建设,实现部分全省性人社公共服务网上办理。启动全省就医“一卡通”建设。

(三)大力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和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省级集中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一人一数、一数一源”的全域使用机制;推进已建全省集中核心业务系统和部分市(州)核心业务系统接入全省统一基础信息数据库。

(四)开展全省就业创业业务系统的优化升级工作并试点实施,实现就业失业管理、就业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管理、就业援助管理、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创业公共服务、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等业务的一体化、规范化应用支持,努力打造全国“互联网+就业创业”先进工程。建设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系统。

(五)启动全省统一的多险合一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建设并开展试点,支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业务经办,支持多险合一参保登记和征收稽核、综合柜员服务、社银实时交易、业务财务一体化,业务档案一体化;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业务系统,支持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建设全省统一的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系统。

(六)开展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技能人才管理等人才服务领域的业务系统建设并试点实施;研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人事管理领域的业务系统建设工作。

(七)开展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系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业务系统的优化升级工作并试点实施,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建设建筑施工项目劳动用工管理系统。

(八)建设全省统一集中的人社大数据库,建立人社大数据汇聚机制,实现全省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各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向省级集中;建设人社大数据应用平台,启动异地就医智能监控系统等人社大数据应用建设;建设数据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全省人社大数据和应用成果向市州开放。

(九)建设全省统一的业务协同、门户集成等应用支撑平台,支持“一点登录、全网通办”,通过业务协同平台统一实现与省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实施已建省级集中业务系统的接入适应性改造,指导督促市(州)核心业务系统接入;建设全省即时通讯系统,支持全省各级人社部门高效沟通协调。

(十)全省完成社会保障卡发卡5700万张,统一规范社会保障卡经办流程;省、市(州)分级开展业务系统的社会保障卡适应性改造,完善用卡环境,推进资格认证、关系转移、缴费和待遇领取、信息查询等业务环节的社会保障卡应用,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的普遍应用。

(十一)省、市(州)分级建设人社大数据联动指挥平台,利用高清视频系统,为全省人社大数据联动指挥、视频会议、在线培训、网上仲裁、远程面试、移动执法、可视监管提供统一高效的可视化、智能化能力支撑环境。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完善全省统一就业创业业务系统、多险合一社会保险业务系统,扩展建设全省统一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子系统,推进在市(州)的应用实施;推进全省统一的人才业务系统在市(州)的应用实施;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全省统一业务系统建设工作,启动全省公务员管理、军转安置等业务系统建设;推进劳动关系领域全省统一业务系统扩建和应用工作。

(二)完善全省统一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拓展线上公共服务应用渠道,推进市(州)接入全省统一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并开展服务;丰富全省性公共服务内容,适时上线一批就业、社保、人才、职业培训、维权、调解仲裁等人社各领域的全省性线上公共服务。

(三)全面推进全省人社核心业务生产数据省级集中工作,基本建成人社大数据应用平台,大力推进人社大数据应用;全面启动人社监督管理、决策分析等方面的智能治理应用系统建设;持续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四)持续推进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结合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建成基于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建成结算支付、电子档案、电子证照等系统;探索开展人社精准识别、结算支付、身份核验等能力输出,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开展网上购药、创业服务、健康服务、线上家庭服务等新业态服务探索。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完善用卡环境,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的普遍应用。

三、2019年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各领域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全省推广应用,各领域核心业务系统基本实现省级集中和统一部署,全省省级集中一体化的人社信息化体系基本形成。

(二)依托全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通过门户网站、网厅、微信微博、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应用渠道,实现全省性人社公共服务的全域覆盖。依托人社大数据应用平台,积极拓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转变服务方式,基本实现人社各领域的协同服务、主动服务、引导服务。

(三)完成全省人社数据大集中,基本形成人社大数据汇集应用机制,初步形成体系化的人社大数据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人社监督管理、决策分析等方面的智能治理应用系统建设,为智能监管、科学决策提供应用支持;持续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开展人社数据资源和服务能力的社会输出。

(四)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与应用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的普遍应用,实现“一人一卡、一卡通行”,拓展社会保障卡跨部门、跨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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