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职业人才培养认证工作的提案》(第00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职业人才培养工作情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8号),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四川省新职业人才培养工作。一是按照人社部修订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增设与新职业对应的新专业(项目)要求,加强技工院校新职业人才培养,组织新职业技能大赛,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将新职业技能作为校长和师资培训重点内容,推进新职业技能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二是鼓励职业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职业培训,加强对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评价工作。三是加强新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开展2022年全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及认证,鼓励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院校中从事与新职业相关工作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
2021年10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明确了“2021年至2030年,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8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目标任务。目前,人社部已颁布了国家职业标准,遴选并公布了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评价机构和培训机构目录,正研究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评价、培训机构,做好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的培训和评价工作。
二、关于新职业人才评价工作情况
从2019年到2021年,人社部分四批向社会公布新职业56项,其中涉及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专业技术类12项,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L等技能类44项。44项技能类职业(工种)中已公布国家职业标准的有17项。
(一)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对已公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新职业(工种),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组织等)可向人社部门申请等级认定备案,经备案同意后可开展相应新职业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由等级认定机构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我省备案的新职业(工种)13个,等级认定机构有42家,其中20家机构已开展等级认定工作。
为保障评价质量,国家和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建立评价监管体系。在评价过程中,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互联网+监管”、现场督导以及事后资料调度等方式进行质量监管。对已开展等级认定的机构通过质量普查、抽查、巡查等方式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二)新职业职称评审
一是适时增设职称评审专业。近年来,我们根据经济社会和人才发展需要,适时增设职称评审专业,特别是在数字经济领域和新兴产业领域,我们于2020年增设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支持从事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的数字经济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进一步畅通数字经济领域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成长通道。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艺术系列职称制度改革,陆续出台彩灯艺术、动漫游戏、艺术创意设计等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不断激发艺术文化领域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二是加强职称评审监督指导。为创新拓展我省职称评审管理现行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2020年,我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强化责任追究、优化评审服务。
三是开展职称评审社会化试点。对个别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专业),探索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进行职称评审。
感谢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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