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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22 来源: 【字体: 浏览量: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部门,内设机构14个。

(一)省社保局职能简介

负责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稽核的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养老、工伤保险经办的全面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预算和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集中委托管理和中央在川及省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业务经办;承担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行业管理移交企业的养老、工伤以及中央在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负责省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费阶段性征收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社保局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促进精准扩面,扩大参保范围。

二是积极稳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运行。

三是继续配合深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省级统筹相关政策,做好机保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

四是加大社保扶贫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参保优惠和代缴政策,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五是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推动部门间业务协同,逐步建立以信息比对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模式。

六是编制覆盖各险种、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业务规程,建设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开展风险管理评估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全省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能力。

七是加快推进全省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高效办”,不断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水平。

八是加强行风建设,深入推进“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社保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提高经办队伍能力素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社保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社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省社保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017.83万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3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次分配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和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社保局2019年收入预算3017.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44万元,占0.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2.39万元,占99.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社保局2019年支出预算301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5.16万元,占83.67%;项目支出492.67万元,占16.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社保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02.39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3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次分配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和人员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2.3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5.68万元,占2.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7.14万元,占84.84%;卫生健康支出142.94万元,占4.76%;住房保障236.63万元,占7.88%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社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2.3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3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次分配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和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75.68万元,占2.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7.14万元,占84.84%;卫生健康支出142.94万元,占4.76%;住房保障236.63万元,占7.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5.68万元,主要用于:对全省社保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专项经办、公共服务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培训,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提升,更好地执行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和经办效率,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362.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社保公共服务保障、社保业务系统运行维护、经办管理风险防控检查评估、全省社保经办风控体系建设、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风建设、社会保险缴费负担专项调研、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及宣传等,保障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人性化服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4.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7.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53.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83.3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社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5.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1.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00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社保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社保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执行。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机关及相关部门来川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兄弟省市来川考察交流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2.69%。主要原因是提倡厉行节约、绿色出行。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停车过路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机要用车和应急用车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社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社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社保局下属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1.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24万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增加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社保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12.1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保险服务、经办管理风险防控审计服务、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计算机软件以及办公楼修缮工程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社保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省社保局无100万元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有关名词作如下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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