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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1-21 来源: 厅养老保险处 【字体: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等文件精神,我省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现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依据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9号)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28元。

二、适用对象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三、实施时间

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四、资金保障

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按总量的50%补助市县,其余由市县财政承担。



相关文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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