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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本级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6-05 来源: 省就业局 【字体: 浏览量:

一、开展省本级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55号)精神和中央、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次培训面向哪类培训对象?由谁组织实施?

本次培训面向省以上企业有培训意愿的在岗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由企业组织实施。企业可自主培训,也可以通过企业自办培训机构或委托具备资质并符合条件的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三、企业可以组织实施哪些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企业职工岗前培训。

企业新招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按500/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

(二)在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1.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技能型培训合格后取得证书的,按2400/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时间不低于120课时,其中,实训操作课时应占培训总课时的60%以上。

2.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综合性培训合格后取得证书的,按700/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

(三)职工转岗转业培训

困难企业以及煤炭、钢铁等去产能行业组织职工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1200/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其中实训操作课时应占培训总课时的60%以上。

(四)新型学徒制培训

企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并参加社会保险的,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实施12年新型学徒制培训(其中:实训操作课时应占培训总课时的60%以上),参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分类,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对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对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78号)的职业(工种)在以上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增加1000元。

(五)高技能人才培训

企业(或委托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对生产一线岗位高技能人才开展培训合格后并取得证书的,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按照技师每人5000元、高级技师每人6000元,对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按照技师每人3000元、高级技师每人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六)以工代训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四、企业开展培训向谁申请?需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需制定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工种和人数、明确培训方式后,按照培训项目向省就业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就业局提出书面开班申请。并填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表》(附件1),提供参训学员花名册(附件2)、学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据)、参保信息、培训方案等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开班培训。

培训结束后,企业按规定组织培训学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或组织结业考试,填写《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结业申请表》(附件3)并报省就业局,经审核同意后结业。

五、怎样申领补贴?

企业申领补贴需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培训项目和工种补贴标准进行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向省就业局或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并提供《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4)、审核通过的培训方案、培训开班结业等审核资料及相关证书资料。申请材料经省就业局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就业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还可按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关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六、相关工作要求

企业要进一步优化培训项目,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培训过程中要做好培训过程记录,做到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随时接受随机抽查,承诺并确保培训过程真实有效申报培训补贴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要做好各类资料的留存、归档、备查工作,并配合接受各类监督、审计。同时,主动做好省本级技能提升行动宣传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技能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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