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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

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 2018-12-06 来源: 厅就业促进处 【字体: 浏览量: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强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助力脱贫攻坚。 

  《通知》共15条。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1-4条),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一次性奖补、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等措施,鼓励企业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更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二是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5-8条),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交通补贴、购买社会服务等措施,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和贫困劳动力参与有组织劳务输出,提高劳务对接组织化程度和就业稳定性。三是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9-11条),通过免费开展创业培训、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奖补等措施,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实现脱贫增收。四是强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12条),统筹利用各类资金、资源开发公益性岗位,运用岗位补贴政策,托底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五是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3-15条),通过拓展培训项目、开展免费培训、给予生活费补贴、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和直补培训机构、明确对口帮扶责任等措施,减轻贫困群众负担,鼓励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增强贫困群众就业增收能力。最后,明确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在就业扶贫中的责任,提出工作要求。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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