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与重庆同步立项、同步审议、同步通过、同步施行,是川渝两地开展协同立法的又一范例,正式施行将为形成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新格局夯实法治基础。
一、《条例》出台背景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作出“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重要指示,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四川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分管省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力推动社会保障卡的应用拓展工作。《条例》的出台,明确了社会保障卡的法律地位、应用范围及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全面推进奠定法治基础。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二十四条,主要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功能定位、各方职责、川渝协同、安全机制等作了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通过“小切口”立法回应民生“大关切”的立法理念,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功能定位。明确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基本定义、基本原则及应用地位,拓展了其在资金发放、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的应用。
(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体制。厘清了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建立了应用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强化了政策宣传和反馈机制。
(三)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了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了线上线下业务安全管理,确保了数据和网络安全。
(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川渝协同。明确了与重庆市建立川渝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协同工作机制,共同研究相关重大事项,推动两地在社会保障卡应用上的互认互通。
三、川渝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推进情况
(一)实现社会保障卡业务“川渝通办”。按照第一批、第二批人社领域“川渝通办”服务事项工作要求,会同重庆市人社局采用线下系统对接,线上渠道拓展等方式,推进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事项“川渝通办”,已实现申领、激活、补换、密码修改与重置、电子社保卡签发等10项社会保障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截至2024年8月底,川渝两地共同设立社会保障卡通办服务网点6042个,累计提供社会保障卡通办服务55.57万次。
(二)推动社会保障卡应用“川渝通用”。在人社业务领域,实现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天府通办、渝快办、四川人社APP、重庆人社APP等渠道办理失业保险申领、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等40项人社业务。在文化旅游领域,川渝两地169家公共图书馆开通社会保障卡通借通还服务,遂宁市广德、灵泉景区、潼南区陈抟故里、大佛寺景区率先实现川渝社会保障卡刷卡(刷码)入园应用。在就医购药方面,参保群众持社会保障卡在川渝两地医院、药店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在交通出行方面,遂宁市与潼南区实现川渝两地社会保障卡刷卡扫码乘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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