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成都师范学院、四川旅游学院等2家机构新增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号及备案有效期不变。
各单位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技能人才评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强化所涉职业(工种)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评价质量。
附件:1.成都师范学院新增职业(工种)备案目录
2.四川旅游学院新增职业(工种)备案目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