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川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王享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办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川劳人仲案〔2025〕76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为:一、确认申请人王享与被申请人中铁建川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至2019年5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驳回申请人王享的其他仲裁请求。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