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拟鉴定杨更生同志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公示如下:
杨更生,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实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时需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反映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来信请寄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邮编:610017,受理电话:028-86111792、028-86118227。
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