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川委办〔2018〕48号)《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川办发〔2018〕85号)和《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川农工领发〔2022〕2号)要求,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选树第二批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明星和明星企业(项目)。经县(市、区)申报、市(州)复核、省农民工办复审等程序,拟认定刘世武等200人为第二批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明星,四川东山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家企业(项目)为第二批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明星企业(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28-86627823)或电子邮件(邮箱:scnmgb@163.com)提出意见。
附件:1.第二批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明星候选名单
2.第二批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明星企业(项目)候选名单
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第二批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明星候选名单.docx
附件:2.第二批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明星企业(项目)候选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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