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2)《四川省社会保障卡经办管理办法》。
2.申请条件:凡在我省就业、参保或享受其他民生服务权益的个人,均可按照“一人一卡”的原则,自主选择当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申领社会保障卡,并同步申领电子社会保障卡。
3.办理材料:内地居民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华侨应提供护照,外国人应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无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经用人单位、学校等机构代为申领的,机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4.办理地点:就业地或参保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所设立的服务网点。
5.收费标准:首次制卡免费。
6.办理时间
(1)批量制卡为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联网制卡为即时办结。
7.服务咨询电话:12333。
8.批量制卡办理流程
(1)出具办理材料。
(2)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申领人基本信息和发卡状态进行比对核查。
(3)核查通过的,接受发卡申请,留存申领表,并发往银行开户;核查未通过的,通过相关渠道进一步核实。
(4)合作银行审核申领人信息。审核通过的,为申领人开户,开户信息返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入制卡流程;审核未通过的,进一步与申领人核实处理。
(5)制卡完成之后,通知领卡,并办理领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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