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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25 来源: 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字体: 浏览量: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及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等政策举措,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活力,助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实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的原则。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各地要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各地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职称申报兜底机制,对市(州)、县(区)因条件限制无法开展职称评审的,应统筹承接相应职称评审工作。

二、开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民营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对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资历、层级限制,依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支持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能力较强、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本人学历、资历、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制定本地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具体办法。

三、有序组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机构

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坚持属地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原则,探索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积极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程序报相应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

四、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

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应广泛征求本地区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意见,进一步克服四唯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职称外语、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积极支持龙头企业根据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制定本企业职称评审标准。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五、做好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管理服务

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会同当地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主动为民营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做好职称政策的解疑释惑工作,让更多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知晓职称政策并参与职称申报评审。进一步完善职称申报材料清单,精简职称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及时推广使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简化职称申报流程,推动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发证等各业务流程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便利化水平。加强对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人事)管理部门的职称业务培训,重点对申报流程、资料整理、材料审核、工作要求等进行全面系统讲解。

六、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监管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评审政策、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四公开建立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从严查处证书造假、暗箱操作等行为。加强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把关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民营企业自主评审存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评审质量不高、社会反映较大等问题的,各地人社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对其进行督促整改,必要时可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自由职业者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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