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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1 来源: 劳动关系处 【字体: 浏览量: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期,我省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224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高温天气对劳动者特别是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员等户外作业劳动者带来的危害,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指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安排工作时间。指导企业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加大班次轮换、减轻劳动强度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户外工作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指导平台企业视情况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等措施保障外卖员等平台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对确因高温天气影响劳动者不能按时到岗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企业因受高温天气影响合理调整工作时间或者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配合并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三、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四、督促企业履行劳动保护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关心爱护,落实防暑降温相关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健康检查。对不适宜在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企业应与劳动者协商合理调整其工作任务。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增配降温设备,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加强高温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良好氛围。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权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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