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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职鉴〔2023〕60号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6 来源: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字体: 浏览量: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为劳动者提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服务,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8号)和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56号) 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和考核范围

(一)组织方式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可采取日常考核和省、市(州)分级统一考核(以下简称分级统考)两种组织方式。

(二)考核范围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我省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中,在省、市(州)题库中有试题(卷)的项目纳入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范围。

2.我省将考核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广、就业需求量大的数字经济类、新业态类等19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附件1)纳入分级统考范围。分级统考项目实行动态调整,如有新增统考项目,将另行发文通知。各市(州)可结合当地实际增加其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纳入当地统一考核范围。

3.除纳入分级统考的项目外,其余项目纳入我省2024年专项职业能力日常考核(以下简称日常考核)范围。

4.各机构须在规定的考核项目范围内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如需新增考核项目,应按规定权限向省、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市(州)职鉴中心)申请,经评估后方可组织考核。

(三)统考报名机构申请

省内具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等级认定单位、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单位、鉴定机构等单位,可向省、市(州)职鉴中心申请成为专项统考报名机构,专项统考报名机构应具备报名场地、办公设备设施齐全,考务人员充足,管理岗位齐全,有规范规章制度。

二、考核时间

各市(州)职鉴中心、各报名考核机构要严格按照统一时间安排组织考核工作,原则上不得在统一考核时间以外自行安排考核。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重大活动、重大地质灾害、考核量较大或政策性考核等特殊情况,考核时间须由省、市(州)职鉴中心统一调整或由专项报名考核机构报省、市(州)职鉴中心备案同意。

分级统考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具体时间由省、市(州)职鉴中心发布统考考核公告,明确考核要求;日常考核原则上每月组织2次,具体考核时间安排详见《2024年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日常考核计划表》(附件2)。

三、考务管理

各市(州)职鉴中心、各报名考核机构要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账号安全管理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48号)和《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务工作流程》(附件3,电子版在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技能评价管理”—“相关附件下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下载)规定,在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中规范开展计划创建、考生报名、考场编排、三员派遣、成绩管理、证书打印、信息存档等考务管理工作。

各市(州)职鉴中心要按照《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附件4,电子版在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技能评价管理”—“相关附件下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下载),对报名考核机构考点(场)设置条件进行技术核验,符合相关条件方可组织考核。严格实行双承诺制,考生对提交的各类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考核机构对考生资格审查的合规性以及考核过程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负责。各市(州)职鉴中心要对报名考核机构上传的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认真复审,严格把关。考核实施须严格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要求开展,不得随意降低考核难度。考评人员须具有相关考评资质,持有有效证卡,且满足考评工作需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做好考核评分工作;阅卷人员应规范阅卷行为,保证阅卷工作质量;质量督导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持工作独立性。报名考核机构按要求对成绩进行公示并按时间节点录入成绩。各市(州)职鉴中心须对考核过程佐证资料及成绩公示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发布成绩,生成证书号,对数据及时归档,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归档数据实行半月报送制度。考核结束后,考务资料按照相关规定纸质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考核过程视频材料保管不少于5年,留档备查。

四、收费标准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市(州)职鉴中心要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报名考核机构管理、试题管理、考务管理、人员队伍管理等有关制度,强化考核工作监管和业务指导。报名考核机构负责本机构的证书数据管理,对产生的证书数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各市(州)职鉴中心、各报名考核机构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和考务管理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考生报名,严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考核。

(二)规范考核工作。经省职鉴中心备案的报名考核机构在各市(州)开展报名考核工作,以及经市(州)职鉴中心备案的报名考核机构在本市(州)以外地区开展报名考核工作,须向拟开展工作地市(州)职鉴中心备案,主动报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计划、组织实施开展情况、考核结果等,考务管理各环节接受当地监督管理。市(州)职鉴中心将考核合格人员生成当地证书编号,由当地人社部门核发证书,纳入当地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数据统计。各市(州)职鉴中心、各报名考核机构要坚持安全生产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制定考核安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确保考核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题库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19号)及《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评价资料调度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32号)要求,建立数据调度审核制度。按照管业务必须管行业,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本辖区内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市(州)职鉴中心、各报名考核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核工作,加强试题管理、考务管理,规范考务流程,严肃考核纪律,落实监考人员、考评人员、督导人员等考务管理人员责任。单位及个人凡有违规违纪、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追责。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组织实施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职鉴中心咨询、反映。

技能鉴定部联系人及电话:罗曼奕 李娜 (02886156861

职业体系部联系人及电话:叶林坤 02886124921

质量监管部联系人及电话:杨思晗 02886136211

附件:1.2024年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目录清单

      2.2024年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日常考核计划表

      3.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务工作流程(试行)(电子版在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技能评价管理下载

      4.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电子版在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技能评价管理下载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1222

川人社职鉴〔2023〕60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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