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绵阳灵通电气技工学校变更负责人的批复
绵阳灵通电气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绵阳灵通电气技工学校变更举办者(负责人)的报告》(灵通校董字〔2021〕第0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负责人由吴云辉变更为陆裕飞。
请你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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