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局、统计局、教育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主(代)管部门、省内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05〕28 号)文件精神,加快留学人员信息化建设工作步伐,提高全省留学人员管理与服务水平,搭建留学人员与社会各界合作交流平台,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并建立相关报表制度,构建“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信息库”(以下简称“留学人员信息库”)和“四川省海外留学人才与项目供需信息库”(以下简称“留学人才与项目供需库”),为党和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
海外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是我省人才资源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西部大开发和“跨越式”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来川工作、创业和服务的留学人员日益增多。开展海外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留学人员信息库”、“留学人才与项目供需库”和相关报表制度,有利于掌握我省海外留学人员的规模、结构、分布及主要成果,搭建留学人员与社会各界合作交流平台,提高宏观科学决策能力和微观个体服务质量,为党和政府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调查时间、范围及对象
(一) 调查时间
此次调查标准时点为2005年10月31日,时期资料为1978年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
(二) 调查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机构。
(三)调查对象
1.1978年以来公派或自费赴海外攻读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1978年以来,在国内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以上学位,并赴国(境)外访问、讲学、研究、进修、培训时间累计1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调查重点为上列两类人员中的已回国人员和未归人员。
三、调查资料的收集
(一)《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表》(表一)
此表由单位或人事关系代理机构组织留学回国人员本人如实填写,主要包括留学回国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研究领域、工作学习简历、主要科研成果等。
(二)《四川省在外未归国留学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表二)
由在外未归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汇总填报。
(三)《四川省海外留学人才需求表》(表三)
由各用人单位填报。
(四)《四川省高新科技项目需求表》(表四)
由各用人单位填报。
四、建立信息定期报表制度
建立全省海外留学人才及高新科技项目需求的半年报制度。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须报送报告期内海外留学人才需求(表三)和高新科技项目需求(表四)。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川办发〔2005〕 28 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到开展海外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和建立相关报表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相关人员和经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调查如期完成和报表制度的正常实施。要在此次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留学人员信息库”和“留学人才与项目供需库”,并及时更新。在条件成熟时,实现省、市(州)和相关部门间“库”“网”互通。
(二)此次调查工作,由政府人事部门牵头,统计、教育部门协助,并按人事隶属关系进行分工: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均含机关与直属企事业单位),由主(代)管部门人事处负责;除上述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含民营和外资企业),按行政区域属地原则,由市(州)人事局负责,市(州)统计局、教育局协助。今后的半年报表和留学人员信息库数据的更新,也按此原则上报。
(三)此次调查在今年12月5日前上报表一至表四后,下一个报告期为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以后步入半年报正轨。自2006年起每半年报送一次。每年7月20日前提供该年1-6月信息变更资料;次年1月20日前提供上年7-12月信息变更资料。
(四)为确保留学人员信息库数据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请各单位按(二)中要求及时上报2005年10月31日以后的留学人员变动情况。其中:新增(含引进和本单位由未归变回归)的留学回国人员,仍用表一填报;新增赴外留学未归和由未归变回归的,仍用表二填报;已入库人员报告期内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只报送留学人员编号、变动项目与变动后的信息资料即可。
(五)各类调查表格和半年定期报表及今年留学人员变动情况由相关人员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州)人事局或省级和中央在川主(代)管部门人事处汇总并登录http://www.sczjfw.com或http://www.scrs.gov.cn进行录入(链接名:留学人员信息库)。核对输入无误后,请将所有表格和EXCEL电子文档一并报省人事厅。留学人员较集中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可在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后,先输入后上报,以便建立本单位的信息库。
(六)省级和中央在川主(代)管部门人事处及市(州)人事局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相关规定,在填报和录入相关资料时:凡涉及国家密级的单位和个人,其相关资料不得上网录入传送,仅报纸质资料和EXCEL电子文档;不属国家密级的单位和个人中,如涉及国家密级的内容,一律不填报。
(七)此次调查的上网录入时间为2005年11月20日-12月15日。今后定期报表上网录入时间为上报截止日前15日之内。负责录入工作的各单位注册时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编号”须与附件五第四项《代码汇编》中的名称和代码一致(其中各市州名称即为各市州人事局的“单位名称”)。若有遗漏和疑问,可与省人事厅联系。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可自定,并妥善保管。
(八)各单位填报人员要准确、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审核者要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联系人及方式:
省人事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肖功烨,电话: 028-86741860,邮箱:Xiaogongye2003@163.com;省教育厅蔡存明,电话:028-86142803,邮箱:Caicm123@163.com;省统计局魏瀚,电话:028-82957038,邮箱:rkc_sc@stats.gov.cn。
附件:1.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表(表一)
2.四川省在外未归留学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表二)
3.四川省海外留学人才需求表(表三)
4.四川省高新科技项目需求表(表四)
5.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统计局 四川省教育厅
二OO五年十一月二日
表四
表三
表二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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