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分类评价,不断完善职称专业设置
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聚焦人才评价机制仍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等突出问题,围绕科技创新全链条和全省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需求,不断完善自然科学领域职称专业设置。近年来,针对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新增设置了技术经纪和科学技术普及专业,共设置了电子信息、化工材料轻工、核技术、测试技术、科技情报等17个专业;针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员,设置了信息开发应用、科技信息、自然科技资源、科技管理等8个专业。今年,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专业设置,计划新增航空动力和智能科学技术专业,服务好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科研人员职称申报需求,畅通各类科研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二、坚持破除“四唯”,优化评价标准和条件
将职称评审工作与承担的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坚持共性标准与个性标准相结合,不断优化评价标准和条件,让百花齐放、人人皆可成才的理念贯穿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和评审工作中。如在破除“唯论文”方面,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在国(境)外期刊上发表等相关指标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论著不作为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限制条件,可以用反映申报人创新能力的行业标准、专利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试验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予以替代。对基础研究人才,实行以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为标志的代表作评价,建立体现重大原创性贡献、国家战略需求、国际学术前沿及学科特点、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等的人才评价指标。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评价,重点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解决方案、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产业化、新产品开发应用、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建立体现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场价值和应用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针对现代科技工作中学科专业交叉渗透性强,科技人员工作流动、专业工作性质或研究方向变化导致跨专业科研人才职称晋升通道不畅的问题,允许具备一定实际工作年限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科技工程人员跨职称系列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和科技工程职称,在相同职称系列内,允许实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科技工程的科技人员跨专业直接申报上一级职称,畅通科技人员职称晋升通道。针对科技人员反映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大幅减少授奖数量,获奖难度逐年升高,原有以获奖者排位晋升职称的条件太苛刻,我们及时放宽了排位要求,不断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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