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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五届“天府杯”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11 来源:省就业局【字体: 浏览量:

各市(州)党委统战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留学回国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强化创业政策激励,营造更优创业发展生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统战部、教育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和四川广播电视台决定,共同举办四川省第五届“天府杯”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天府 乐业四川

二、大赛内容

本届大赛分为创业竞赛项目、创业宣传项目、创业服务项目三大板块。

(一)创业竞赛项目。设置现代工业、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现代服务业、绿色经济、银发经济5个赛道,其中绿色经济、银发经济为本届新增赛道;每个赛道设置初创组、成长组,共计10个竞赛组。

1.赛道设置

(1)“现代工业”赛道。包括且不限于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智能终端、软件与信息服务等)、装备制造(航空航天装备、清洁能源装备、动力电池、轨道交通装备等)、食品轻纺(特色食品、高端服装、户外母婴、智能家居、新型竹产业等)、能源化工(水电、风能、太阳能、氢能、天然气等)、先进材料(高晶硅光伏、锂电等)、医药健康(现代中药、高端化学药及原料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等相关产业链范围。

(2)“现代农业(乡村振兴)”赛道。包括且不限于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优良品种培育、绿色防控、农机装备、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物流、劳务品牌、乡村旅游、乡风文明建设等相关产业链范围。

(3)“现代服务业”赛道。包括且不限于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生产控制、运营管理、信息数据、商业贸易、人力资源、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咨询评估、文体旅游、动漫设计、游戏制作、文创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健康护理、家政物业等相关产业链范围。

(4)“绿色经济”赛道。包括且不限于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资源保护利用、清洁能源、节能设备、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服务业,以及对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改造等相关产业链范围。

(5)“银发经济”赛道。包括且不限于老年助餐、居家助老、养老照护、老年文体、老年用品(老年服饰、鞋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配方食品、无障碍出行车辆等)、智慧健康养老(智能护理机器人、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防走失终端等)、康复辅助器具、抗衰老产业、养老金融、老年旅游、适老化改造等相关产业链范围。

2.竞赛分组

(1)初创组。有意来川创新创业的人员、未登记注册的创意创业项目和2023年9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组织。

(2)成长组。2020年2月1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组织。

(二)创业宣传项目。设置“创客之星”与“十佳创业故事”2个创业宣传短视频评比项目。

1.创客之星。各地拍摄“创客之星”主题短视频,宣传本地在创新能力、商业成就、社会影响力、行业贡献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创业人物。由大赛执行单位在宣传渠道上设置专号进行全网宣传。根据视频所获点击量和点赞量进行评比,前十名获得“创客之星”荣誉称号。

2.十佳创业故事。各地组织本地具有代表性的创业企业或组织拍摄“十佳创业故事”主题短视频,宣传创业者的奋斗历程、发展故事等内容。由大赛执行单位在宣传渠道上设置专号进行全网宣传。根据视频所获点击量和点赞量进行评比,前十名获得“十佳创业故事”荣誉称号。

(三)创业服务项目。分为资源对接系列活动与获奖项目宣传系列活动两部分。

1.资源对接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赛程期间

活动地点:各市(州)

活动内容:针对竞赛项目,分赛道在各市(州)设置分会场,一方面邀请投融资机构,组织有融资需求的参赛项目开展路演对接活动,搭建融资授信对接平台,协调解决创业融资难题;另一方面组织参赛项目走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促进技术合作与市场资源对接,加速项目产业化进程。

2.获奖项目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总决赛后

活动地点:获奖项目企业或组织所在地

活动内容:组织中、省等主流新闻媒体,深度走访挖掘竞赛获奖项目成长、成功背后的创业内涵、创意亮点、创业故事,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总结报道宣传,发挥获奖项目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三、赛事安排

(一)项目征集与资格审核

时间:4月10日-4月24日

所有参赛项目通过网址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项目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附件。上传完毕后,由大赛秘书处对参赛项目在线上完成参赛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确认工作。

(二)初赛

时间:4月27日-4月30日

地点:成都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本轮每个竞赛组分别评出12个项目,共120个项目晋级复赛。晋级复赛名单由秘书处报大赛组委会审定同意后,在大赛官网上向社会公布。

(三)复赛

时间:5月12日-5月14日

地点:成都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复赛项目进行评审。采取线上方式,按照赛道以项目路演(8分钟以内)、评委提问和参赛者答辩三个环节进行(提问和答辩总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本轮由初赛晋级且公示后的120个项目参加复赛,10个竞赛组,每个竞赛组分别评出6个项目,共60个项目晋级总决赛。晋级总决赛名单由秘书处报大赛组委会审定同意后,在大赛官网上向社会公布。

(四)总决赛

时间:5月22日-5月26日

地点:成都

1.赛前集训:总决赛前3天,邀请国、省级创业指导师对所有晋级决赛的项目进行赛前集中辅导。

2.决赛评比: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决赛项目进行评审。总决赛不设赛道,按照“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进行决赛,所有项目分别进行项目路演(已在川创新创业的项目原则上进行现场路演,有意来川创新创业的省外或国(境)外项目可以以线上路演方式参赛)。经专家评委现场打分,结合投融资机构代表、媒体记者代表等大众评委投票结果,按照“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

3.现场服务:组织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现场为获奖项目授信、对接投资意向;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现场推介,吸引获奖项目入驻;地方人社部门现场为获奖项目宣讲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

4.大赛闭幕式:大赛组委会负责邀请人社部领导、省政府领导、相关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省级相关部门领导、国内知名创业导师,各市(州)人社局、就业局主要领导,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总决赛暨闭幕式、创业成果推介。颁奖典礼上主要播放本届大赛宣传片、创业宣传项目获奖短视频,组委会汇报大赛成果,部、省领导讲话,为获奖项目颁奖。

四、报名须知

(一)创业竞赛项目报名须知

1.参赛对象: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年满16周岁,且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且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超过3人。“留学回国人员”参赛对象须具备中国国籍、一年以上境外留学经历且有意来川或已在川创新创业等条件,可以以个人或团队方式参赛,以团队方式参赛的,负责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且符合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要求。

2.参赛范围:面向有意来川和已在川创新创业的个人和团队;同时,组委会邀请在重庆和西部9省(自治区)创新创业的优质项目参加总决赛。

3.参赛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一个赛事组报名,同时满足多个报名条件的,限报一个组。所有参赛项目均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诚实守信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已在历届“天府杯”创业大赛、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再参赛。

4.报名渠道: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四川省第五届“天府杯”创业大赛专栏(https://rst.sc.gov.cn/rst/scsdwjtfbcyds/ztList.shtml)。

(二)创业宣传项目报名须知

1.参赛对象:各市(州)创业主体。

2.内容要求:“创客之星”与“十佳创业故事”视频内容应充分体现创业者的奋斗历程、个人或团队发展经历、创业项目及产品(服务)的亮点、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或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创业成效等内容;宣传内容要结合本地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和创业活动等特色亮点工作;视频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政策表述真实准确、内容健康积极,无知识产权纠纷。

3.格式要求:视频时长3-5分钟,MP4格式,横屏拍摄,宽高比为16:9,视频码率≥516kbps,分辨率≥1280*720P。画面清晰无水印、声音平稳、字幕准确。

4.选送方式:短视频由市(州)人社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统战部、教育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遴选好参赛项目、确定好宣传主题和表现形式,与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共同做好采风、访谈、录制、剪辑等工作,经市(州)人社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大赛指定渠道(视频号、抖音号)选送评比,报送邮箱:18109041335@163.com,报送格式:市(州)+标题+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奖励支持

(一)创业竞赛项目奖项。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分别颁发奖杯并给予相应奖金,进入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优胜奖”并颁发奖牌,进入复赛的项目授予“优秀奖”并颁发奖状。

(二)创业宣传项目奖项。“创客之星”和“十佳创业故事”短视频评比前十名,分别授予“创客之星”“十佳创业故事”称号。

(三)活动组织奖项。对大赛期间在组织报名、品牌推广有突出表现及自行组织创业大赛的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授予“最佳组织奖”称号;对协助举办总决赛、闭幕式和创业成果推介的省直部门(银行等机构),各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授予“特别贡献奖”称号。

六、组织保障

(一)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创业者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各地人社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统战部、教育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做好“创客之星”“十佳创业故事”的视频拍摄选送工作。

(三)大赛组委会组织初赛、复赛、决赛的宣传、评审等工作经费在省创促中心大赛项目经费中支出。

四川省创新创业促进中心联系人:苏 诚 

电  话:028-87778093

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联系人:何 佳

电  话:028-8651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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