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公务员局,省政府各部门干部(人事)处: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意见,请及时反馈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3年9月9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
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3〕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发布《临床生物化学检验常规项目分析质量指标》等8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23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计生委结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际,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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