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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开展就业帮扶政策

发布时间: 2024-12-26 来源:省人社信息中心 【字体: 浏览量:

根据《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434号)文件规定: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人跟踪服务,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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