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机构自愿申报、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综合相关评价机构在第一个有效期内实施情况,经研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一批3个职业的评价机构继续纳入目录,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3月16日。相关评价机构要按照工程项目有关要求,科学评价,严密组织,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价结果经得起市场检验,为社会广泛认可。
附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一批评价机构目录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一批评价机构目录
序号 |
职业名称 |
评价机构名称 |
1 |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
2 |
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 |
中国电子学会 |
3 |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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