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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一批评价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20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字体: 浏览量: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机构自愿申报、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综合相关评价机构在第一个有效期内实施情况,经研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一批3个职业的评价机构继续纳入目录,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3月16日。相关评价机构要按照工程项目有关要求,科学评价,严密组织,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价结果经得起市场检验,为社会广泛认可。

附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一批评价机构目录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一批评价机构目录

    序号

     职业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

     1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2

 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

  中国电子学会

     3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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