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财务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2-28 来源: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字体: 浏览量: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财务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省相关机构财务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包括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在统计范围内。

二、填报要求。按照单位属性,民办技工院校、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填报附件1701表),就业训练中心、公办技工院校填报附件17022表)。

三、报送要求。请各市(州)指导属地统计对象按要求进行填报,汇总审核形成本地区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财务统计报表。请于31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表(PDF及电子表)报送至邮箱scrszjc@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郑月,02886113042

就业训练中心统计联络人:冉杰,02887760485

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统计联络人:何春华,02886114782

附件:1.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

      2.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3.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部分指标逻辑关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228


附件:1.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doc
附件:2.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doc
附件:3.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部分指标逻辑关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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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财务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8 来源: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浏览量: 有效性: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财务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省相关机构财务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包括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在统计范围内。

二、填报要求。按照单位属性,民办技工院校、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填报附件1701表),就业训练中心、公办技工院校填报附件17022表)。

三、报送要求。请各市(州)指导属地统计对象按要求进行填报,汇总审核形成本地区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财务统计报表。请于31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表(PDF及电子表)报送至邮箱scrszjc@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郑月,02886113042

就业训练中心统计联络人:冉杰,02887760485

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统计联络人:何春华,02886114782

附件:1.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

      2.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3.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部分指标逻辑关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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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doc
附件:3.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部分指标逻辑关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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