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宏仁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邓赋刚与你单位、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一案(川劳人仲案〔2026〕11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二)开庭审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