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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12 来源: 省劳动能力鉴定指导中心 【字体: 浏览量: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拟鉴定黄志成同志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公示如下:

黄志成,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公示时间为2025915日至20259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实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时需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反映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来信请寄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邮编:610017, 受理电话:028-86111792、028-86118227

                  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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