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小故事讲透大政策”的方式,显著提升人社普法的感染力、亲和力和有效性,确保法规政策不仅“看得到”,更能“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切实打通人社政策普及“最后一公里”,服务民生,惠及大众。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制作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人社普法微短剧摄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计划拍摄四川人社普法竖屏微短剧一个系列。需以故事化情节普及人社领域法规政策,可聚焦于一个代表性“主人翁”,通过精心设计、源于现实的日常工作与生活情节,将复杂的人社法规政策巧妙转化为通俗易懂、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以接地气、有温度、有趣味的形式,最大化覆盖目标受众,有效消除法规政策理解盲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摄制要求
1.定位准确、构思新颖、画面生动、情节富有感染力,能够以小见大,具有广泛的传播性和普法性。
2.撰写视频文案和拍摄脚本,拍摄并制作四川人社普法竖屏微短剧一个系列4—5集,每集1—2分钟,总时长不少于6分钟。
3.作品中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版权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保证原创性。
4.要采用广播级电视专用设备或电影设备拍摄,保持影像高清晰度,保证画面质量。微短剧成片画面比例9:16,画面像素最低1080*1920,帧率为24帧/秒。
5.供应商须确保作品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交付后版权归我厅所有。
三、参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传媒、影视制作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范畴,具有近期承接相关项目的经验,具备策划编辑、文案创作、图文制作、摄制剪辑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主流舆论阵地及新媒体宣传平台资源优先;
(七)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上限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
(二)报价文件至少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鲜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书(一式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格式见附件1);
4.承诺书(一份,格式见附件2);
5.其他证明资料(含信用记录、业绩证明)(一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8月8日18:00前凭单位法人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参加现场比选时再提交本公告规定的项目服务方案、报价书及其他证明资料。项目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评选
我们将按厅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组建评审小组,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拍摄方案、人员配置、器材设备、经验业绩等因素评选确定供应商。
联系人:易老师 电话:028—86112524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7栋611
附件:1.报价文件
2.承诺书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5日
附件:1.报价文件.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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