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就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大力纠治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维护资金基金管理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违规问题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公告受理以下违规行为举报:
(一)就业补助资金违规行为
1.虚列就业补助资金、将就业补助资金挪作他用、超范围使用就业补助资金;
2.通过编造虚假资料、虚构用工关系、伪造工资流水、假构协议等手段骗取套取各类就业补助资金;
3.未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就业补助资金被骗取套取;
4.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优亲厚友,未按规定审核认定安置对象资格,超过规定期限但仍长期滞留岗位享受补贴,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领取补贴;
5.其他违反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
(二)失业保险基金违规行为
1.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保险金;
2.虚假解除劳动关系,减员不离岗骗取失业保险金;
3.发生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不按规定申报,冒领失业保险金;
4.未严格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失业保险基金被套取、骗领;
5.通过虚假承诺、伪造材料、篡改数据等恶意骗取稳岗返还资金;
6.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证岗不匹配,故意骗领补贴。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33
举报邮箱:sjyjqf789@163.com
线上举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就业创业栏目(https://rst.sc.gov.cn/rst/jycy/jycy.shtml)或“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落实就业补助政策监督举报平台”。
三、举报要求
(一)实名举报。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有效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和反馈结果。匿名举报若线索清晰,指向明确,也将依法受理。
(二)客观真实。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或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证据材料。建议提供资金基金申请材料、银行流水、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以提高核查效率。
四、处理机制
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对举报信息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核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实名举报人。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回资金、追究责任,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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