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618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机构备案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25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四川理工技师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2家单位面向社会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四川现代职业学院面向本校学生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构备案号及备案有效期见附件。
各单位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技能人才评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评价质量。
附件:1.四川理工技师学院续期备案职业(工种)目录
2.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续期备案职业(工种)目录
3.四川现代职业学院续期备案职业(工种)目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四川理工技师学院续期备案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2.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续期备案职业(工种)目录.doc
附件:3.四川现代职业学院续期备案职业(工种)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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