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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职鉴〔2023〕25号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第一期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6 来源: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字体: 浏览量: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规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高评价质量,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10号)要求,经研究,拟于2023524日-25日举办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经备案成功或已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备案资料的等级认定机构,参与2015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内第三、四、五、六类的职业(工种)评价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有较高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且符合高级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人员,预计报名人数500人。

二、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56日-18

报到时间:2023523日下午14:00

培训时间:2023524日-25

考试时间:2023525日下午14:3016:30

培训地点:四川创联继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继续教育基地),(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606号)。

三、培训内容

(一)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体系、政策法规;

(二)技能人才评价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命题技术;

(三)技能人才评价考评技术及方法;

(四)技能人才评价考务管理;

(五)考评员工作流程标准视频学习。

四、申报条件

(一)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技能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长期从事技能考评相关方面的工作并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

(二)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执裁,能自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守则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申报高级考评员,必须是已取得考评员资格且有至少一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历,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原则上考评人员男性年龄65周岁以内,女性年龄60周岁以内;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组织开展考评活动。

五、报名审核

(一)本期培训班通过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103.203.218.250:8041/scrc/login.jsp,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培训计划,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试。

(二)报名参培人员先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报名,加入2023年高级考评员培训班QQ群(群号:621153749),具体了解报名流程,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联系电话留本人手机号,考评职业(工种)须与考评员证卡上职业(工种)一致。

(三)参培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真实有效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资料进行在线报名,经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初审合格后,按《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申报表(附件1)信息如实上报

(四)所在单位在市(州)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提交;省属评价机构经单位初审后直接提交。

六、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统一安排考核,考核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相应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证卡(证卡有效期为3年)。合格人员由单位收集个人资格材料填写汇总表(附件2)统一领取考评员资格证卡,并持证开展相关工作,证卡发放起60个工作日内不主动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评员证卡作废。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评价机构要高度重视考评员队伍建设,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并按时完成资格审核和数据提交。

(二)按培训要求,培训过程中实行不定期考勤,无故缺勤未全程参加培训或缺勤两次的参培人员,将不核发高级考评员资格证卡。连续两期无故缺勤者取消本人及单位的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

联系人:黄宇晨 王雨婷

联系电话:(02886122478

附件:1.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申报表

   2.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

川人社职鉴〔2023〕25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第一期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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