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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职鉴〔2022〕5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举办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培训班和考评员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9 来源: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字体: 浏览量: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爱岗敬业的考评人员队伍,规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高评价质量,推动我省技能人才评价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我省2022年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实行线上培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拟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内第三、四、五、六类的职业(工种)评价工作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较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了解本职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相应理论知识和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有从事过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等相关方面的工作经历。

    2.热爱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执裁,能自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守则和相关规章制度。

    3申报考评员必须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10年以上相关职业工龄)。

    4.申报高级考评员,必须是已取得考评员资格且至少有1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历(不少于3次考评经历),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职业(工种)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5.原则上考评人员男性年龄65周岁以内,女性年龄60周岁以内;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组织开展考评活动。

    (三)培训方式

    2022年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统一采取线上培训考核的方式开展,实行每月培训考核制。即每月月初三个工作日内,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职鉴中心”)在“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103.203.218.250:8041/scrc/login.jsp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培训计划,参训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报名,完成线上视频培训,学习达到指定时长后,参加集中统一考核,相关信息以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计划为准。市(州)培训需求较大的,结合实际情况,可书面向省职鉴中心提出申请(附培训方案及人员名单),省职鉴中心根据全年培训计划指导实施。

    高级考评员培训由省职鉴中心集中视频授课的方式统一组织,具体时间以信息管理系统发布计划信息为准。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制度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国家职业标准、分类及命(审)题技术,考评员考评程序和技术方法,考评员职责、权利义务及管理使用,技能人才评价考务管理流程及规范要求。

    (五)报名审核

    1培训报名

    参加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培训人员,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向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州)职鉴中心”)申报,省直备案评价机构直接向省职鉴中心申报。申报人员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的录入、提交及上报。

    各市(州)培训报名人员在系统内选择填好所属地,省直批培训报名人员在系统内请选择“四川省”。

    2资格审核

    考评员资格实行后置审核,即参训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先报名参加培训,在领取考评员证卡时提交纸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核发证卡。

    (1)参训人员提交本人签字的《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申报表》(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申报高级考评员的,还须提交考评员资格证卡复印件。

    (2)省直备案评价机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汇总审核合格人员申报资料,制作《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复核)汇总表》(附件2)盖章装订成册,统一上报。

    (3)各市(州)职鉴中心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在“信息管理系统”里确认,并按操作提示生成汇总表,报省职鉴中心。

    (4)省职鉴中心对市(州)职鉴中心及申报单位初审合格信息进行确认,市(州)职鉴中心和申请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查看报名进度。

    (六)证卡办理

    省职鉴中心根据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制作考评员资格证卡,在工作群中通知领取事项。各单位按要求及时领取考评员资格证卡,通过市(州)申报的,由各市(州)职鉴中心统一领取并发放给考评员。

    证卡发放起60个工作日内不主动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评员证卡作废。连续两次不领取,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考评员复核换证

    按照《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和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14)要求,对已取得省职鉴中心及各行业核发的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资格,201911日至202241日之间到期考评人员,本人自愿继续从事考评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考评事故经历,身体健康的人员实行复核换证。

    (一)复核时间

    328日,省职鉴中心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发布换证计划,413日结束复核换证网上报名。

    (二)复核要求

    1.考评人员资格复核换证,应本着自愿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复核换证”模块,按操作提示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复印件。领取证卡时提交汇总表、个人申表、考评员证卡复印件、考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不少于1000字)

    2.个人申表从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复核换证申报表》(附件3),经申报单位盖章后按操作提示上传。

    (三)复核资格

    1.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复核换证条件,对考评员资格进行初审。各市(州)职鉴中心登陆系统严格按照复核换证条件,对属地备案机构进行复审和任期内工作情况核实,将初审合格人员按照系统提示生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省职鉴中心。省属备案机构的资料及汇总表报省职鉴中心进行复审。

    2.省职鉴中心对复审通过的考评人员,核发新的考评员资格证卡;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复审的,取消原有考评资格,证卡自行作废。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职鉴中心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落实工作责任。

    (二)各评价机构要按照省、市(州)职鉴中心要求,加强本单位考评员管理工作,在评价工作中配合省、市(州)职鉴中心派遣或抽调考评员,客观公正填报每批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对考评员的评价记录,对考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外部质量督导员或职鉴中心报告。

    (三)各市(州)职鉴中心及相关单位要完善本地区、单位考评员管理制度,建立退出机制,促进队伍良性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应对申报者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单位),取消其培训成绩,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二)报名参训人员要合理安排培训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考核,对于取得培训学习账号后,无故缺勤不参加培训或中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考核的,将向所在单位通报,并在当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培训。

    (三)培训期间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联系人:杨思晗 王雨婷电话:028-86122478

    附件:

         1.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申报表

         2.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复核)汇总表

         3.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复核换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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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川人社职鉴〔2022〕5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培训班和考评员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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